安全培訓制度
發布時間:2025-12-13安全培訓制度(匯集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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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單位) 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工作制度。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應當理解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潛力。
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全國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指導監督本行業安全培訓工作,并按照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指導監督檢查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理解安全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潛力。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務必理解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潛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資料: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資料。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資料:sxw9.COM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資料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資料。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光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光不得少于12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光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光不得少于16學時。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務必依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實施。
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制定。
煤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制定。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一條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務必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認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實施。
第十二條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合格,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發給安全資格證書。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認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后,由培訓機構發給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三條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務必對新上崗的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等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加工、制造業等生產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務必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生產經營單位能夠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光不得少于24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光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理解再培訓的時光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十六條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資料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資料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資料。
第十七條車間(工段、區、隊)級崗前安全培訓資料應當包括:
(一)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狀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資料。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資料。
第十九條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理解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務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理解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和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一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指導和監督中央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總公司(集團公司、總廠)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組織、指導和監督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及所轄區域內中央管理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組織、指導和監督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含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能夠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狀況。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安排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工資和必要的費用。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開展安全培訓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及其持證上崗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及其持證上崗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資料:
(一)安全培訓制度、計劃的制定及其實施的狀況;
(二)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持證上崗的狀況;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的狀況;
(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的狀況;
(四)建立安全培訓檔案的狀況;
(五)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按照本規定嚴格考核和頒發安全資格證書??己瞬坏檬召M。
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負責考核、發證的有關人員不得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
第二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計劃并保證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的;
(二)未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的;
(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未支付工資并承擔安全培訓費用的。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未按本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本規定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
(三)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未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有關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發現煤礦未按照本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吊銷安全資格證書,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 編造安全培訓記錄、檔案的;
(二) 騙取安全資格證書的。
第三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有關人員在考核、發證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由上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或者行政監察部門給予記過、記大過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有限職責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務局)局長、礦長(含實際控制人)等。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
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第三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能夠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備案。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自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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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以及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詳細政策。通過消防安全法規教育,使廣大員工懂得哪些應該做,哪些不能做以及為什么,從而使各項消防法規得到準確地貫徹落實。
二、全體員工必須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懂得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把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把握滅火器的適用對象和使用方法,純熟掌握本崗位的應急防范方法。
三、員工要懂消防知識,熟知“一懂三會”,即:懂火災危險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會報警、會滅火和會應急疏散。
四、單位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的管理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電焊工、電工等特別工種人員也應經專業知識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五、運用多種形式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適時開展一些有關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目標等項目的競賽活動,以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開展。
六、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以及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詳細政策。通過消防安全法規教育,使廣大員工懂得哪些應該做,哪些不能做以及為什么,從而使各項消防法規得到正確地貫徹落實。
七、全體員工必須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懂得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掌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掌握滅火器的適用對象和使用方法,純熟掌握本崗位的應急防范方法。
八、員工要懂消防知識,熟知“一懂三會”,即:懂火災危險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會報警、會滅火和會應急疏散。
九、單位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或分管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的管理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電焊工、電工等特別工種人員也應經專業知識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十、運用多種形式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適時開展一些有關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目標等項目的競賽活動,以推動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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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每半年對重點部位的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三、每年至少要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
四、違章人員由單位防火部門對其進行教育;
五、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時,都要召開現場會,對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發生任何大小火災事故,都要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
七、公司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認真地接受考核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八、經常利用一切宣傳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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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應對全體教職員工每學期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學校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學校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師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采取學校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學校對新進校人員和重點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四、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五、消防安全培訓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學校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六、學校應利用升旗演講、圖片展、黑板報、校園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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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公司新員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辦公室組織,工程、設物、安質部門配合進行(本部三級安全教育由人力部組織、相關部門配合)。
⑵項目“三級安全教育”指項目部、作業隊和班組級教育。
①項目部級安全教育:進行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教育,主要內容是:
a.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b.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法制觀念;
c.上級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制度及文件;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
d. 本項目施工生產過程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紀律;
e.本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f.本項目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典型事故及事故應吸取的教訓;
g.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進行報告。
②作業隊級安全教育:進行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主要內容是:
a.本項目工程概況,工程施工特點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識;
b.本項目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c. 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d. 高處作業、機械設備、電器安全基礎知識;
e.本項目工程存在的危險源及防范措施;
f.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消防器材等的基本使用知識。
③班組級安全教育:進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及班組安全制度、紀律教育,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教育,可采取講解和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班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主要內容是:
a. 本班組崗位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
b.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c.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d.本崗位易發生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e.本崗位的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⑴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指電力、鍋爐司爐、壓力容器、起重、爆破、金屬焊接(氣割)、瓦斯檢驗、機動車駕駛、建筑登高架設、調車、土方機械(挖掘機、推土機、鏟運機、裝載機等)、電瓶車等作業人員。
⑵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還要按照國家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⑶在崗的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到期前應按相關規定進行復試,對需要進行復試的特種作業人員,使用單位應在操作資格證書到期前一個月上報公司人力部,以便安排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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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場前必須經過公司、(項目部)和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2、入場必須帶(安全帽)。
3、安全帶的正確系掛方法是(高掛低用)。
4、宿舍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
5、高處作業時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放在(工具袋)內。
6、進行拆、搭金屬構架作業時,人及物體與一般帶電設備應保持不少于(1.5)米的安全距離。
7、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
8、未煮熟的扁豆(不能)食用。
9、油漆工作業場所(不得)進行焊接和明火作業。
10、 10、易揮發的油漆、稀料、汽油(應)裝在密閉容器。
11、未經清洗干凈的廢油桶,(不可以)用電氣焊進行焊接。
12、在無安全防護做事的情況下,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施工。
13、乙炔表和氧氣表損壞或失靈后(不可以)繼續實用。
14、手持電動工具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調換。
15、施工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16、特別機具操作嚴禁戴手套操作:如電鉆、臺鉆、套絲機等機具。
17、施工現場明火作業必須辦(動火證)。
18、常用的安全電壓是(36伏)。
19、電焊作業時,焊把線(不能)實用其他金屬物代替。
20、焊機一次側的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
21、油漆工作業場所(不可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2、電、氣焊工上崗時(必須)隨身攜帶有效操作證件及用火證。
23、噴燈加油時不能超過容量的(五分之四)。
24、往溝槽內運送管件時,(不得)往溝槽內拋管件。
25、安裝立管時,作業人員下班時,應將洞口(防護)牢固。
26、電工作業時必須穿(絕緣鞋),佩戴絕(緣手套),必須有人(監護),嚴禁酒后(操作)。
27、戴安全帽必須系好(下顎帶)。
28、沒有可靠防護設施時的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29、電焊鉗過熱后(不能)采用侵在水中冷卻的方法。
30、焊機二次側把線及地線長度不超過(30)米。
31、作業中出現危險征兆時,作業人員應(暫停)作業,撤至安全區域并立即向上級報告。
32、電焊機的鏈接應有(二次側)漏電保護器。
33、實用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有(漏電保護器)。
34、懸空作業時(應防止身體重心失穩,必須系好安全帶)。
35、建筑施工中的四口是:(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
36、氧氣瓶、乙炔瓶使用時應注意:(乙炔瓶不得倒置;氧氣瓶、乙炔瓶不得混放。兩瓶間距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37、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38、(安全標志)的作用是提醒作業人員注意周圍環境,避免傷害。
39、搭設防護架空線路和帶電設備的架子(不能)使用鋼管材料。
40、人字梯應經常檢查,發現變形損壞時(不可以)繼續使用。
41、在作業現場休息時,(不可以)吸煙。
42、作業人員酒后(不可以)進入施工現場。
43、電焊機二次線的要求:(使用專用焊把線,雙線到位,焊把線不得有裸露接頭,嚴禁借用金屬管道,腳手架等金屬物代替導線使用)。
44、噴燈的氣筒出現故障時,應先(熄滅)噴燈后再進行修理。
45、漏電保護器主要作用是:(當用電設備或線路發生漏電故障,能夠自動切斷電源,避免發生觸電事故)。
46、作為一名建筑工人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應尊章守紀,如何結合自己的工種,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主要事項:
1、工作時間以外的個人生活不在本范圍內(工作時間外在施工場地內仍需遵從以上條例及公司制度)。
2、如須請假(除急事情外提前15天申請)得到工程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違反以上條例及工作范圍外的個人事項由本人負責,與所在單位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及法律責任。
4、關于施工現場工程負責人沒盡到相應管理責任及違章指揮,影響施工環節及進度,工地負責人及現場工人(必須)向單位直接負責人匯報事實情況、待問題解決后進入下一個施工環節。
獎勵與罰款制度:
1、違反以上工作生活及工作進展制度罰款100-300元。
2、違反工作工序、違反工作規章制度、違反正當指揮指揮不聽從人員罰款300元。
3、違反以上46項安全教育告知及相關法律責任(由個人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4、對于發現違反以上條列的告知人給予相應的經濟獎勵。(事實相符后實施獎勵)
5、工地現場負責人沒有盡到告知及停止當事人的違章作業負相應的以上責任。
注:工人對違章指揮及不符合以上安全施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可以隨時解除雇傭關系。工人對以上事項不服從人員使用單位可以隨時解除雙方之間的雇傭關系。
工地負責人簽字:工程負責人簽字:
單位負責人簽字:
工人接受人簽字: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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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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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有無進行三級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經常性檢查(如班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專業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爆、制度規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及專業檢查等),還有節假日前的例行檢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眾性大檢查。
另外,教育班組成員養成時時重視安全,經常注意進行自我安全檢查的習慣,是實現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的最重要方式。
每一次生產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線的'生產人員,因此必須學會自我安全檢查。特別是對于那些剛到新崗位的工人,要堅決制止“邊干邊學”的極端錯誤做法。自我安全檢查可分為五類注意事項:
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段,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情況。
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
注意通風、防暑降溫、保暖防凍、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衣服鞋襪及頭發是否合適,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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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八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條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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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使每個職工都能了解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本企業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等,使他們正確理解、全面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樹立安全施工的責任感和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參加項目施工的所有人員在進入現場參與施工前,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名詞解釋(無)
4、責任
項目部安監部是安全教育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安全教育的執行情況。
5、管理規定
5.1三級安全教育
5.1.1一級教育
5.1.1.1安監部安全監察員負責編寫教材、講課、出考卷、閱卷,安全內業管理員協助。
5.1.1.2教育主要內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國電公司有關電力建設的規程、規定;本項目有關的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本項目的'安全施工情況、施工特點,主要危險及要害部位;一般安全施工防護知識和電氣、起重及機械方面安全知識;本企業傷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5.1.2二級教育
5.1.2.1項目部管理人員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培訓教育、考核,并將結果反饋安監部(附考試試卷)。
5.1.2.2各施工單位人員由工程部的專業主管組織培訓,安監部安全監察員組織考試。
5.1.2.3教育主要內容:本專業的施工特點、性質和安全施工概況;主要工種及作業中的專業安全要求;本專業施工區域內主要危險作業場所、特種作業場所及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安全注意事項等
5.1.3三級教育
5.1.3.1施工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由工程部專業工程師組織培訓,安監部安全監察員組織考試。
5.1.3.2教育的主要內容:本工種安全施工概況、工作性質及施工范圍;本崗位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的性能,防護裝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工種施工環境、事故多發場所及危險場所;講解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和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和保管方法。
5.2安全宣傳教育
5.2.1項目部(綜合部CI及宣傳人員)在工程進點后,負責策劃樹立企業形象、激勵員工斗志、突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意識的宣傳教育,制定計劃,并組織實施。
5.2.2項目部(綜合部CI及宣傳人員)負責組織,安監部門配合,隨工程進點和各施工階段,在施工現場各顯著部位布置安全標語、警示牌,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工作。
5.2.3項目部的工程部門專業主管要督促本專業分管的施工隊伍(專業公司和包工隊)認真組織好每周“安全日”活動,認真執行班前站班會制度,并做好記錄。
5.2.4全員的年度(一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訓、考試。
5.2.4.1培訓時間:每年年初
5.2.4.2由項目部安監部安全監察員組織全體項目部人員進行年度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
5.2.4.3工程部專業工程師組織各施工隊伍全體人員進行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監察員組織考試。
5.2.4.4教育培訓主要內容:安全工作規程、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及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本年度的施工特點和主要危險源。
5.2.4.5考試合格后方可繼續上崗工作。
5.2.4.6考試卷由項目部安全監察部存檔備查,考試成績登入安全教育考試登記臺帳。
5.3特殊工種
5.3.1特殊工種人員(指電工、焊工、起重司機、指揮等)必須有地方勞動行政部門的經年檢合格的安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做到執證上崗。
5.3.2安監部安全監察員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及復印證件存檔。
5.3.3對外部分包隊伍的特殊工種證,由安全監察員審查原始證件,經審查合格,由審查人在復印件上簽署姓名和審查日期存檔。
5.3.4安監部安全監察員每年根據本現場的實際情況(我公司職工操作證到期的和需要新取的),上報特殊工種培訓計劃,并協助做好特殊工種的培訓工作。
5.3.5對事故責任者和嚴重違章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公司頒發的《職工安全違章處罰暫行規定》和《對安全事故責任者的處罰處理暫行規定》,責令其下崗,并由安監部安全監察員重新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6、相關程序
6.1國電電源[20xx]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 安全培訓制度
1目的
為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圍
適用于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重點是企業、車間、工段、班組一把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管理職能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執行與考核工作。
5管理原則
5.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原則。
5.2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嚴格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
5.3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二級部門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督促檢查各副職、各部門按職責范圍做好安全工作;各級副職應在各自主管的業務工作范圍內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5.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有崗必有責。公司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5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整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處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實施的基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5.6公司實行班組級、部門級、公司級三級安全管理。
5.6.1公司級:公司設生產安全部,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6.2部門級:各生產部門設兼職安全員,在部門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業務上同時接受公司生產安全部的指導。
5.6.3班組級:各生產班組的班組長是所管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組應設班組安全員,在班組長的領導下,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單位安全員的指導。
6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1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加強對員的行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安全培訓考核。
6.1.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其他工作時,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公司安全工作負總則。
6.1.4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6.1.5檢查并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6.1.6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充實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
6.1.7組織每季度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6.1.8主持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9組織制訂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督促定期演練和改進。
6.1.10指定部門和分廠年度安全工作規劃,并落實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抓好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產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6.2.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組織制訂、修訂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學習。
6.2.2負責具體安排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總經理指令,組織協調和監督各業務口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2.3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6.2.4組織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2.5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6.2.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6.2.7對公司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或安排安全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2.8布置檢查各單位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2.9組織實現公司的均衡生產,貫徹勞逸結合,盡量避免突擊生產,控制隨意加班加點。
6.2.10對較大危險作業負責審批。
6.3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6.3.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措施,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6.3.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6.3.3審查公司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6.3.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6.3.5參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從安全技術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6.4.1在編制企業長遠發展規劃,安排生產經營財務計劃時,把改善員工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安全技術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統籌規劃和安排。
6.4.2按照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津貼、防暑降溫、安全宣傳教育等項費用和資金,切實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6.4.3對影響公司生產工作正常進行、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突發性重大隱患,及時調整、追加計劃費用,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盡快予以解決。
6.5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6.5.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制定本班(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帶領全班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做到杜絕違章指揮生產。
6.5.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狀況等特點,有針對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對新入廠的或變換崗位的員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環境前,指定專人負責生產活動中的安全。
6.5.3組織本班(組)員工不定期學習安全生產規程或安全守則,隨時檢查執行情況,堅決杜絕違章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許本班(組)出現違章作業。
6.5.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必須堅持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安全生產制度,做好安全生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報單位。
6.5.5生產作業前要對作業場所進行認真檢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6.5.6發生事故要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詳細記錄,向調查組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組織本班(組)員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6.5.7對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時表揚,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項目進行考核。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6.6崗位操作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6.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設備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了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并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于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布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并制訂防范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調度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布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設備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范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和鑒定。
7.1.17引進的新設備和大修設備,運行前應進行鑒定、驗收;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安全操作培訓。
7.1.18特種設備的采購、安裝、檢驗檢測及使用、檢查維修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條例》;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設備,特種設備應制定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7.1.19建立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和保健食品采購、供應臺帳,確保發放及時。
7.1.20對采購的清涼飲料、勞保用品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進行審查,保證符合標準。
7.1.21每年對安全生產工作應進行總結評比和表彰。
7.2技術部
7.2.1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設計的新產品,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在試驗、試制、投產前,應編制安全措施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安全評審,必須符合安全“三同時”要求,向有關使用部門提供安全性能及操作使用安全技術文件。
7.2.2及時淘汰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工藝。
7.2.3承擔安全技術和塵毒噪聲治理等方面的技術設計和科研課題研究工作。
7.2.4配合生產安全部及人力資源部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
7.2.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技術防范措施。
7.3財務部
7.3.1按照國家、上級和公司有關規定,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勞動保護經費,并單立科目,監督??顚S谩?/p>
7.3.2對固定提取安全費用及上級安全生產專項撥款實施統籌與管理。
7.3.3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性評價、安全教育、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7.3.4在制訂經濟責任制、簽訂經營承包合同書、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等工作的同時,應將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7.4行政部
7.4.1編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并按制度規定實施安全教育計劃,并組織進行員工安全教育。
7.4.2建立教育檔案資料,應將安全教育納入員工教育計劃,組織并參與對中層領導干部、特種作業人員、新入廠員工、班組長及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7.4.3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應100%進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分廠組織的分廠、班組級安全教育進行檢查指導。
7.4.4對公司特種作業人員應100%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7.4.5嚴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7.4.6對確診的職業病患者和特種作業禁忌癥的人員必須進行換崗。
7.4.7建立工資管理帳卡,應為安全部門提供獎勵經費。
7.4.8搞好員工的勞動紀律教育,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安全生產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
7.4.9在考核、選拔、任用管理者時,應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業績,在安全工作上嚴重失職的,不能任用和提拔;進行員工晉級考核時,把安全技術操作水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認真考核。
7.4.10負責臨時用工的管理,在簽訂合同時要有安全內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7.4.11在編制年度教育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時,把安全技術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予以安排。
7.4.12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根據上級、公司對事故處理的決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7.5后勤部
7.5.1貫徹執行《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廠區消防、交通安全工作。
7.5.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5.3制定《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并規定負責相應的危險作業審批。
7.5.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嚴格管理,實行定期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整理保存公司防火安全教育資料,并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100%對專(兼)職消防人員進行培訓。
7.5.5繪制消防設施分布圖及有關資料,消防器材分布應合理,對防火重點部位應采取防范措施。
7.5.6繪制重大危險源分布圖,要求準確反映重大危險源所在位置及消防、救護車輛救援路線、人員疏散路線、警戒線。
7.5.7對工程項目設計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消防設計審查并參與工程驗收。
7.5.8建立火災事故檔案,對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處理。
7.5.9組織好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根據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安全檢查。
7.5.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項目有關防火、防爆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5.11繪制有害作業點分布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5.12繪制廠區通道圖。
7.6其他職能部門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和業務歸口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8附則
8.1公司機構有變化時,主管相應工作的單位、個人同時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8.2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并歸口。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目的
為督促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檢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級、各歸口管理部門對所屬單位、生產現場設備、設施、人員貫徹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3引用法規、文件
《安全生產法》
4定義
4.1安全生產檢查:是根據生產的特點,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突擊性的或專業性的監督檢查活動。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查傷亡事故的處理。
4.2專業性安全檢查:指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備、變配電站、防雷防靜電設施等設備、設施、作業場所進行的專門安全檢查。按《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4.3易燃易爆危險點(以下簡稱危險點):在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潛在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和物質損失的場所。
5管理職責
在總經理領導下,各生產單位及職能部門按照管理內容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生產安全部全面監督。
6管理原則
6.1安全檢查貫徹“分級管理、分線負責”原則。
6.2安全檢查貫徹“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原則。
7管理內容
7.1常規檢查
7.1.1崗位日查
崗位操作者每天上、下班前檢查自己工作環境和所使用設備、設施、工具、工裝、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自己的操作是否符合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否會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防止帶隱患上崗。
7.1.2班組日查
工段長、班組長、班組安全員每天檢查全班作業中的安全生產情況,檢查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檢查班組成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對查出問題立即整改,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本單位匯報。
7.1.3安全員日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專(兼)職安全員每天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處理,同時監督檢查各班組日查開展情況。兼職安全員每天至少要保證一個小時以上的檢查活動。
7.1.4單位周查
生產單位(公司、部門)安全領導小組每周組織對本單位管轄范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并記錄備案。
7.1.5生產安全部日常檢查
生產安全部安全員深入基層,對全公司生產單位分片負責進行日常巡回安全檢查,及時將檢查問題通報單位進行整改,并對單位周查進行監督指導。
7.1.6生產安全部月檢查
生產安全部每月對所有生產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與考核,檢查內容包括綜合安全管理、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現場事故隱患、“三違”現象等方面,檢查結果作為每月對單位獎罰的依據,同時作為年終對單位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
7.2季節性安全檢查
公司根據季節變化特點,組織開展季節性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由主管部門聯合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如防火檢查、防雷設施檢查、防暑降溫檢查等。
7.3節假日前安全檢查
由公司安委會統一部署,各單位于每年“十一”、“元旦”、“春節”大節日前對本單位進行自檢自查,公司安委會成員帶領生產安全部、總經理辦公室、公共服務部動力公司、保衛部等有關部門對公司進行全面大檢查。
7.4專業性安全檢查
專業性安全檢查,依據“分線管理”的原則,總公司各歸口管理部門和生產單位(部門、分廠)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及專業特點,按照《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
7.4.1鍋爐、機械設備、起重設備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2公司建筑物及道路的專業檢查,由經營計劃部負責實施。
7.4.3電氣裝置、動力管線、臨時用電線路、防雷設施的專業檢查由動力公司負責實施。
7.4.4庫房、噴漆場所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場所的專業檢查由公共服務保衛部負責實施。
7.4.5防職業病及職業中毒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6文明生產、定置管理和生產線通道的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負責實施。
7.4.7防暑降溫專業檢查由生產安全部和公司工會委員會負責實施。
7.4.8公司的其他專業安全檢查,由該專業的主管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7.4.9各生產單位(部門)同時負責組織對本單位機電設備、專項設備進行專業安全檢查。
7.4.10各類專業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主管職能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負責督促整改。
7.5停產復產前檢查
各生產單位(部門)在每次停產復產前要對生產范圍進行一次專門的安全檢查,查職工安全意識和設備設施安全狀態,并按規范程序起動生產。
8整改與考核
8.1各單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進行整改,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并將隱患及整改情況登記入《隱患整改登記表》,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對本單位難以解決需公司解決的問題另填寫《隱患信息反饋表》報公司生產安全部統籌安排整改。
8.2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一般隱患,整改單位應按要求如期完成,對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8.3生產安全部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嚴重危及安全的事故隱患,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解決或立即停產整頓。責任單位要積極組織力量按期限按要求進行整改。
8.4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隱患督促整改落實,并納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
9記錄
9.1各級、各部門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對查出的問題、下達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整改情況等原始資料保存5年。
9.2重大事故隱患檢查、整改資料必須長期保存。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提出并解釋。
附錄
現場違章操作表現范圍
a.違反勞動安全紀律七條
a. 1擅自離開崗位。
a.2沒有作業計劃;擅自使用機具,干私活。
a. 3在工作場所打盹、扯閑話、開玩笑、打架斗毆。
a.4作業中看書、看報,操作中接打手機。
a.5工作現場吸煙或吃零食。
a.6協作干活時,不認真配合。
a.7擔任監護任務時不忠于職守。
b.違章指揮十條
b.1指派未經安全操作訓練并未取得資格證的人員上崗作業。
b.2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要求員工開動非本人管理且不具備操作資格的設備。
b.3要求員工使用無安全保障的工具及設備。
b.4要求員工進入無安全保障的場所作業。
b.5責令員工拆除運行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
b.6對作業中的違章違紀現象不予制止。
b.7強令有病的員工擔任力所不及的作業。
b.8不做好安全準備工作,強令提前作業。
b.9不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擅自進行危險作業或危險場合擅令動火。
b.10不按規定的技術標準使用設備,強令員工超載、超速、超壓、超溫、超限運行。
c.1違章作業六十七條
c.1.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無視警告
c.1.2未經許可開動或關停非本人操作的機器。
c.1.3開動、關停機器時應給信號而未給信號。
c.1.4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通電或泄漏。
c.1.5離崗時忘記關閉設備。
c.1.6開動情況不明;非本人主管的電源或動力電源開關、閘、閥等。
c.1.7忽視警告標志或警告信號。
c.1.8錯誤操作按鈕、閥門、扳手、把柄等。
c.1.9機器轉動時進行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c.1.10在可能發生窒息的容器內作業時,不使用通風設備。
c.1.11高處作業員工往地面任意扔物件。
c.1.12作業中疾走或奔跑。
c.1.13供料或送料速度過快。
c.1.14使機器超速、超載、超壓轉動。
c.1.15超過檢修期限使用設備。
c.1.16酒后作業。
c.1.17沖壓機作業時,不使用工具,手伸進沖壓模內。
c.1.18工作件緊固不牢,匆忙開機。
c.1.19用壓縮空氣吹鐵屑。
c.2未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c.2.1未把長發、披發或發辮置于帽內進入生產區域。
c.2.2穿高跟鞋作業,高處作業穿硬底鞋或電氣作業不穿絕緣鞋。
c.2.3帶電作業(檢修)或使用雙重絕緣電動工具在潮濕地區或在容器內、構架內工作時不戴絕緣手套。
c.2.4在非固定支撐面上高處作業,和在牢固支撐面邊沿處以及支撐面外或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撐面上工作時,不使用安全帶或吊籠。
c.2.5操作旋轉機械或進行檢修試車時,敞開衣襟、戴圍巾、穿裙子、系領帶操作。
c.2.6在作業過程有顆粒物飛濺的場合不戴防護眼鏡。
c.2.7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溫作業場所穿化纖料服裝。
c.3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1拆除安全裝置,如拆除設備上的照明、信號,拆除防火、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拆除顯示儀表等。
c.3.2安全裝置堵塞,或使其失去作用。
c.3.3由于調整錯誤,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c.3.4設備傳動部分防護罩(欄)缺損或未關好就開車操作。
c.3.5設備上有安全裝置,而開車操作時不使用。
c.3.6使用未牢固安置好的設施。
c.4使用不安全設備
c.4.1用無安全裝置的設備。
c.4.2開動被查封設備。
c.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c.5.1用手代替手動工具。
c.5.2用手清除切屑。
c.5.3不用夾具固定,用手拿著工件進行機械加工。
c.6違反用電安全
c.6.1修帶電設備時,在配電開關處不斷電或不掛警示牌。
c.6.2進入機械設備內檢修運轉部件時,不設人監護或未采取重復斷開動力源措施。
c.6.3未經審批使用臨時電源線或使用時不掛臨時線牌。
c.6.4檢修高壓線路或電氣時,不停電、不驗電、不跨接地線。
c.6.5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手燈。
c.6.6在帶負荷運行時,斷開車間(或同路)配電閘刀或總開關。
c.6.7在潮濕地面、容器內或金屬構架內使用非雙重絕緣的電動工具。
c.7冒險進入危險場所或冒險作業
c.7.1從事危險作業,無人監護且未經安全或公司指定的部門審批。
c.7.2非本崗位人員任意在危險、要害、動力站房區域內逗留。
c.7.3修理樹枝時,人未離開危險區就作業。
c.7.4非持證者、非特種作業者從事特種作業。
c.8造成現場或環境不安全
c.8.1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放置不當。
c.8.2物件堆放超高,或擺放不穩妥就結束工作。
c.8.3在地面積(滲)水區內倒裝、運送、澆注灼熱金屬液。
c.8.4施工中的井、坑不加蓋,溝、池不加護欄,晚上無照明及警示紅燈標志。
c.8.5在禁火區抽煙或動火,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明火。
c.8.6在生產現場未經許可,擅自移動設備和其他生產設施。
c.8.7使用設備跳板、過溝板及各種施工用腳手板時,搭放不牢或搭成一頭懸空的探頭板。
c.9交通及起重運輸作業違章
c.9.1無證駕駛機動車。
c.9.2酒后開車。
c.9.3客貨混載或超載裝運。
c.9.4超速駕駛。
c.9.5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汽車擋板、吊車吊鉤)。
c.9.6駕駛時未及時了望。
c.9.7冒闖信號。
c.9.8車未停穩時上下車。
c.9.9在絞車道行走或休息。
c.9.10在起吊物下作業或停留。
c.9.11違反起重“十不吊”。
c.9.12使用無卷揚限位器的起重設備。
3.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入廠人員、變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班組長、中層以上干部、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專業人員和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引用標準和文件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
《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管人字124號)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貿委XX年第13號令)
《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勞部發[1995]405號)
4定義
4.1新入廠人員:指新入廠的工人、學徒工、合同制工、臨時工、大中專畢業生、轉業軍人、實習人員、培訓人員和新調入廠的其它人員。
4.2三級安全教育:對新入廠人員進行的廠級安全教育、分廠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
4.3變換工種人員:在本企業內變換生產崗位或變換工種的人員。
4.4復工人員:連續脫離本崗位三個月以上,恢復本工種的人員或工傷事故治愈后返崗的人員。
4.5特種作業: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
4.6特種作業人員: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
5管理職責
5.1在公司生產經營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各二級單位實施安全教育工作。生產安全部為主管部門,其他部門協助實施。
5.2公司在生產安全部建立專門的安全技術教育室,配備必要的電化教育設備和器材,保證教育質量。
5.3公司按3元∕人年標準列支安全教育經費,由生產安全部掌握,按計劃用于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
5.4各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負責人。
6管理原則
6.1“分級負責、分線管理”原則。
6.2“全員參與”原則。通過強化各項安全教育,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增強預防事故、處理事故的能力,普及安全文化,確保安全生產。
7管理內容
7.1制定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
7.1.1每年年底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制定次年度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并納入公司年度職工教育工作計劃。
7.1.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長遠工作規劃中應包括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內容。
7.2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
7.2.1新入廠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方可在師傅的帶領下工作。三級安全教育逐級進行,及時轉遞《三級安全教育卡》。
7.2.2三級安全教育的方法
7.2.2.1廠級安全教育:新員工入廠后,由行政部、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7.2.2.2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組織實施,單位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7.2.3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
7.2.3.1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基本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殊危險區域,典型事故案例等。
7.2.3.2分廠級安全教育的內容:車間生產特點,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的基本知識,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2.3.3班組級安全教育的內容:班組生產特點、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實際操作示范等。
7.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
7.3.1特種作業范圍
7.3.1.1電工作業。
7.3.1.2金屬焊接(氣割)作業。
7.3.1.3起重機械作業。
7.3.1.4廠內機動車輛駕駛。
7.3.1.5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7.3.1.6鍋爐司爐。
7.3.1.7鍋爐水處理作業。
7.3.1.8壓力容器操作。
7.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持證上崗操作,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3.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復訓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操作證每2年復審1次,連續從事本工種XX年以上的,經公司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后,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4年1次,不參加復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7.3.4特種作業人員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參加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培訓、考核,并建立檔案。
7.4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4.1變換工種人員教育及考核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實施。教育完畢后填寫《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人力資源部對各單位變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4.2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結合車間及崗位特點,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7.5復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5.1對停工3個月以上人員、工傷痊愈后復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其它休假在15天以上不滿3個月的復工人員,復工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個學時。
7.5.2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同單位培訓員進行,教育完畢后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單位存一份,報生產安全部存檔一份。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對各單位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進行監督。
7.5.3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內容以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技能為主。
7.6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
7.6.1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與培訓,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由行政部會同生產安全部共同組織實施。
7.6.2培訓內容以國家勞動安全法規和安全管理知識為主。
7.6.3公司中層以上干部安全教育每3年進行一次,教育出勤率應達到100%。
7.7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
7.7.1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由生產安全部會同行政部組織實施。
7.7.2班組長安全教育與培訓采用輪訓制,每2年對全公司所有生產性班組長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試,教育率應達到100%,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培訓內容包括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基本知識,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班組安全管理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7.8專(兼)職安全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
7.8.1公司專(兼)職安全員的安全培訓、考試、發證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共同組織實施。培訓內容以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基礎知識為主,具體內容由生產安全部決定,以提高安全人員的綜合素質。
7.8.2生產安全部還應利用每月安全例會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學習新法規、新標準,交流經驗。
7.9全體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
員工全員安全教育與培訓由二級單位(廠、公司、部門、車間)組織實施,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保證教育出勤率不應低于90%。培訓具體內容由單位根據生產實際情況決定,生產安全部負責監督檢查。
7.10其它安全教育
7.10.1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進行生產前,應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7.10.2班組在上崗前要進行短時間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對當天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分析講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
7.10.3發生工傷事故(含未遂事故)后,單位應對事故責任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講清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性質、危害、處理情況以及制定的防范措施。
7.10.4各單位必須在節假日前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節后開收心會,并做好教育記錄。
7.10.5各單位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可利用廣播、廠報、安全演講、安全文藝演出、安全展覽、安全板報、安全知識競賽、放映安全教育錄像等多種形式。
8檢查與考核
在公司主管生產安全副總經理領導下,由生產安全部、行政部聯合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納入對單位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9記錄
各種教育都應及時做好登記、建檔工作,安全教育檔案應分級妥善保存管理,公司安全教育檔案由生產安全部管理,各單位安全教育檔案由本單位安全員管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應存放在作業現場,隨時備查。
10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部制定并解釋。
4.傷亡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嚴格事故管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3引用法規、標準和文件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86
《濟源市工傷保險業務規程》(濟勞社〔〕46號)
4定義
4.1工傷事故: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4.2損失工作日:被傷害者失去工作能力的時間。按gb6441-86標準中規定計算。
4.3責任事故:指由有關人員的過失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4.4輕傷:指損失工作日1日以上,105日以下,表現為勞動能力輕度喪失傷害。
4.5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于或超過105日,表現為勞動能力有重大損失的傷害。
4.6死亡:指負傷后當時就死亡或負傷后一月內死亡的傷害。
4.7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4.8重傷事故:指有重傷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4.9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0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1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2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13重大未遂事故:指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但實際上未產生這種后果的事件。
5管理職責
在公司總經理和生產、經營業務副總經理領導下,行政部負責辦理工傷保險手續,生產安全部負責對工傷事故進行申報、調查、分析及處理。
6管理原則
事故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6.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6.2公開、公正原則。
6.3“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7管理程序
7.1工傷認定
7.1.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7.1.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7.1.1.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7.1.1.4患職業病的。
7.1.1.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1.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
7.1.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7.1.2.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7.1.2.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7.1.2.3員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7.1.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等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7.2事故報告
7.2.1發生工傷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在保護現場的同時,迅速搶救受傷或中毒人員,并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單位負責人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生產安全部、人力資源部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在事故發生當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的書面報告、傷者身份證復印件、住院證明、醫保手冊送交生產安全部。
7.2.2接到事故報告后,生產安全部有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了解事故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進行事故處理。同時要立即電話告知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濟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行政科室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三日內將《工傷事故快報表》先報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蓋章后再按規定報送相關部門。職業病自確診之日起,三日內按以上程序報送相關部門。
7.2.3發生重傷以上事故,除按上條規定報告鎮政府及濟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報告時間不超過事故發生后的1小時,最遲不超過2小時。發生重大、特大死亡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用電話和傳真報告上述部門。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原因、傷亡情況、損失情況、簡要經過、傷亡人員姓名、性別、工種、受傷程度、年齡等。同時要求發生事故單位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和有關事故資料,事故目擊者及單位領導寫出事故經過及事故證明材料等。填寫《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 安全培訓制度
一、安全培訓目的及范圍
1、安全培訓目的
安全培訓是培養和保持高素質員工最有效的管理辦法之一,它不僅保證了員工掌握開展工作的必要技術,還起到提升公司燃氣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
2、培訓對象及范圍
培訓對象:新入職員工、在崗員工、工作崗位調動員工、脫崗三個月以上的復崗員工等。
培訓范圍:公司從事安全工作的相關人員。
二、安全培訓目標、計劃、組織實施
安全培訓目標、計劃、組織實施是整個培訓活動的實質性過程和關鍵階段,它關系到培訓任務能否落實,培訓目標能否實現。如果組織不好,各項工作之間的銜接就可能出現矛盾,培訓目標就無法實現。因此,為做好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應注意遵循相關原則并掌握其方法。
1、確定安全培訓的課程目標
1)通過安全培訓使受訓人員能夠熟練掌握燃氣安全使用方法和燃氣設施維修、養護、搶險技能,并進一步加強安全意識。
2)通過安全培訓使受訓人員能夠熟知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流程以及有關安全部門的交叉流程,能夠在本部門順暢的開展安全工作。
3)通過各種技能培訓,使受訓人員進一步理解燃氣行業的安全內涵,并與企業形成共識,從而提高企業的燃氣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培訓計劃的基本原則
1)計劃的嚴肅性
必須堅持計劃的嚴肅性,并應通過精心的組織和嚴格的管理落實計劃所提出的各項任務和目標,以保證培訓效果。
2)計劃的靈活性
計劃制定后也會出現臨時性變動,這就需要公司在實施培訓計劃時靈活掌握。
3)計劃的科學性
計劃必須從實際出發,必須有可靠的科學依據,包括準確的信息,完整的數據資料等,這樣才能使整體計劃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既富有創造性,又具有可行性。
4)計劃的有效性
計劃不僅要確保組織目標的實現,而且要從眾多的方案中選擇最優的方案,以求得合理利用資源和提高效率。
3、組織實施安全培訓計劃的方法與步驟
1)公布安全培訓計劃
將安全培訓計劃打印并發至相關人員,以便明確其具體工作職責,并掌握培訓項目的整體情況。
2)做好安全培訓資源的準備
①培訓管理人員、培訓講師的落實。在公司內選派安全培訓管理人員和培訓講師。
②培訓場所的選擇與布置。為確保培訓效果,最好選擇較安靜的培訓場所,且室內光線、溫度、通風要好,使受訓人員感到舒適。
③應用工具的準備。培訓過程中應用的工具主要有兩大類:資料類工具和設施類工具。常用的資料類工具包括安全培訓教材、講義、討論資料、測試資料等;設施類工具主要包括白板或黑板、投影儀、幻燈機、音響器材、多媒體網絡終端等。要確保工具的品種、數量和質量滿足并符合培訓的需要,因為培訓效果的好壞來自于受訓人員的聽覺、視覺和心里的共同接收效果。
三、安全培訓形式、周期(頻次)
1、新入職員工安全培訓
新入職員工培訓是使新入職員工了解所在崗位安全工作的運行原則和步驟以及總體計劃,應包括兩部分:崗前安全理論培訓和上崗安全實踐培訓,崗前安全理論培訓合格后方可進行上崗實踐培訓。
安全培訓周期(頻次):新入職員工安全培訓應采取即時培訓的方式,第一時間向新入職員工灌輸安全常識。
2、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1)公司安全教育培訓(一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安全監察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及安全生產重要意義,一般安全知識,本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安全生產危險源、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重大事故案例,績效考核和職業病預防等知識。
安全培訓周期(頻次):公司安全培訓為員工調入公司的首次安全教育,之后可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訓。
2)部門安全教育培訓(二級):由部門經理負責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各部門主要概況、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項、安全事故的典型事例等知識。
安全培訓周期(頻次):部門安全培訓應按月度進行培訓,應以部門月例會為基礎,對月度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培訓。
3)班組安全教育培訓(三級):由主管、班組長或安全員負責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本班組和本崗位的安全崗位職責、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工作性質、服務標準等,并講解事故教訓及案例,使員工始終保持警鐘長鳴。
安全培訓周期(頻次):班組安全培訓應按周進行培訓,班長應以周例會為基礎,對每周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培訓。
3、重點崗位的安全培訓
公司直接從事燃氣生產、加工、運輸、存儲、檢查和燃氣設施維修養護及入戶安檢等工作的重點崗位,應該加大安全培訓力度和頻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4、日常安全教育培訓
1)對各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培訓,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研究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中的有關問題。
2)充分利用展覽、宣傳畫、安全專欄、報刊雜志等多種形式,以及先進的互聯網培訓手段等,開展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應定期開展部門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即安全活動月或安全活動日)。
4)在進行規模化的燃氣設施改造、更換、維修的情況下,公司相關安全管理部門要對參加施工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5)員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公司安監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內容記錄存檔。
安全培訓周期(頻次):日常安全培訓應按總部要求和公司需要,或結合一些特定的日期和節日定期開展。
四、安全培訓內容
公司的安全培訓主要應由以下方面內容構成。
1、燃氣安全知識(天燃氣基礎知識,使用、維修、養護燃氣設施等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2、燃氣泄漏現場應急處置(燃氣泄漏的檢查、現場處置、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
3、具體工作技能(日常工作流程及具體內容、安檢、燃氣器具基本維修維護技術等)。
4、其它相關知識培訓(各類表具性能及各種燃氣設備設施的使用方法)。
5、職業道德及工作規范(增強全員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6、國家級燃氣管理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3號《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可根據以上安全培訓內容結合自身的特點,向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并將上述知識有效地與日常安全工作融會貫通,使受訓人員能夠實現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在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上實現雙重提升。
五、組織實施安全培訓的注意事項
1、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培訓計劃實施前,應召開一個相關人員的會議,一方面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另一方面為今后的培訓過程中的溝通配合奠定基礎。
2、密切配合,相互溝通
安全培訓項目的實施是一個系統工程,具有針對性、專業性、長期性等特點,受訓人員較多,培訓過程中難免存在問題。因此,要特別強調相關工作人員之間的溝通、配合及全局觀念。
3、嚴格監控,保證進度
要特別注意按培訓計劃的進度安排課程,既不要前緊后松,造成后期學員的松懈;也不要前松后緊,后期趕進度,影響培訓的質量。
六、安全培訓考評
在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后,要開展有效的考評工作,將考試與評分工作落到實處。
1、安全培訓結業考試
每項培訓結束,必須對參與人員進行理論閉卷考試、專業技能操作考核??己藰藴视晒靖鶕徫坏奶匦詠碇贫ńy一的評分標準并提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己送戤?,公司需對成績合格與不合格的人員進行《培訓檔案表》的記載,并進行完整存檔。
2、受訓人員學習評估
公司應以受訓人員在安全培訓過程中的表現,以及結業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對受訓人員進行全面評估,并將安全培訓評估結果載入培訓檔案資料,主要內容有:崗位安全知識掌握程度、考核成績、員工培訓效果等。其目的是:有助于公司掌握員工歷次的安全培訓情況,為今后的安全培訓工作提供借鑒。同時也為員工轉正、晉升、加薪提供參考;對考核不合格員工的補考、處罰、降級、調職、轉崗提供了有力依據。
? 安全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二)廠級培訓由主管經理負責,安全科組織實施;車間級安全培訓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培訓由班組長組織實施。
(三)新工人進入單位后,綜合管理科對其本人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證明、職工醫院體檢合格證明、特種作業操作證等進行一一核實,手續齊全后,方可安排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四)綜合管理科對新工人發放“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卡”,責任單位逐級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建檔,并填寫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卡片,卡片于三級安全培訓結束后一周歸入新職工本人檔案。無上級安全培訓(教育)卡片者,下一級不得進行本級安全培訓。
(五)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只填寫安全培訓(教育)臺帳,不建立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卡片。
(1)安全生產的基本法律、法規及相關內容。
(2)職工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單位概況、生產工藝流程、設備狀況、設備維護檢修特點和安全生產基本情況。
(5)單位危險區域、特殊作業活動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6)本單位歷年發生的工傷事故案例。
(1)生產中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危害。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等。
(2)班組作業環境狀況,所轄設備性能特點、安全裝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檢修作業防護措施等。
(3)崗位工作之間銜接配合及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4)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5)崗位事故應急處置技能。
(四)培訓要求及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1)新入廠職工安全培訓的時間:廠級、車間級不少于8學時,班組級不少于56學時,合計不少于7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
(2)新入廠職工通過三級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荚嚦煽優椋簭S級、車間級安全考試90分為合格,班組級安全考試100分為合格。
(3)職工跨廠調動,必須進行相應的三級培訓;職工廠內調動,必須進行相應的二級(車間級、班組級)培訓;具體實施辦法和內容與新職工安全培訓相同。
(4)職工休假滿7個工作日不滿一個月者,返崗時必須經過班組級復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職工休假一個月以上,返崗時必須經過車間級、班組級復工安全教育(分別不少于4學時),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5)凡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有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廠級安全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6)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進行生產的單位,必須進行職工崗前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十一條班組在每天班前要對職工進行安全動態培訓教育。培訓內容:
(一)當天生產或檢修任務的特點。
(二)作業條件危險因素與防范事故的辦法。
(三)上一班曾經發生的違章行為其糾正和處理辦法。
(四)提醒班內每個人當班應該注意的事情。
(五)提醒佩戴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六)提醒職工吸取企業內已發生傷亡事故的教訓及本班預防類似事故的對策。
(七)學習(抽考)安全生產規程、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二條班組于每周一組織安全活動,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內容
(一)學習討論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規定;學習相關的安全雜志、周刊、材料等。
(二)總結上周班組安全工作情況,安排本周安全日常工作。
(三)傳達公司、部、車間對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學習討論傷亡事故的通報。
班組安全活動的內容要有記錄,車間領導和安全人員應定期檢查并簽署意見。
第十三條部每年組織一次全員安全培訓,培訓內容: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崗位安全規程、標準化作業、勞動紀律等有關規定。
(三)安全生產知識、傷亡事故案例、公司下發的相關學習資料等。
(四)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少于8學時。
(一)部相關科室,每年組織一次對車間主任和班組長的安全培訓。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3)危險源管理、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處理事故的相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先進的安全管理經驗和其它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培訓時間不少于12學時。
(四)安全科、管理科應準確、詳細記錄安全培訓、考核情況,并做好保管和存檔工作。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依照國家規定和公司統一組織進行。
廠級領導干部的安全培訓,按照公司統一組織安排進行。主要負責人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并通過國家安全監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按照公司安全處組織進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并通過國家安全監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一)檢查是否按公司規定的培訓制度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
(二)檢查是否有教案,考試試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試是否合格;
(三)受培訓人員是否建檔。
(一)各類人員是否按國家規定進行了安全教育培訓;
(二)各類人員是否取得了相應的資質證書;
(三)各類人員是否建檔。
(一)特殊工種人員是否按國家規定進行了安全教育培訓;
(二)特殊工種人員是否取得了相應的資質證書;
(三)特殊工種人員是否建檔。
(一)檢查是否按公司規定的培訓制度進行了日常性安全教育;
(二)檢查是否有教案,考試試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試是否合格;
(三)受培訓人員是否建檔;
(四)檢查職工對本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熟悉程度,是否做到了“會寫、會背、會用”。
(五)檢查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施工時,是否進行了新技術操作安全教育。
(六)檢查變換工種的工人在調換工種時是否重新進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若與上級頒發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規定相抵觸,以上級頒發的文件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檢修部安全科負責解釋。
? 安全培訓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監督,鼓勵舉報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以下簡稱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提高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及時發現并排除事故隱患,制止和懲處非法違法行為,依據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以下統稱舉報人)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市場監管、能源、消防等部門(以下統稱有關部門)舉報相關行業或領域的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
第三條對舉報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的,分檔對有功的實名舉報人給予50萬、30萬、10萬等不同額度的現金獎勵,具體獎勵情形見附件。
舉報并經核查屬實,不屬于本條前款規定的獎勵情形的,其中一般事故隱患獎勵500元至5000元;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50%計算,最低獎勵5000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馂碾[患獎勵不適用本款。
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標準以及事故等級劃分標準,按照國家或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鼓勵生產經營單位一線的從業人員積極舉報身邊的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舉報其所在單位的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的,獎勵金額上浮20%,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五條舉報人可以采取“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電話、部門網站、手機客戶端、書信、來訪等多種方式進行舉報。
第六條舉報人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鼓勵實名舉報,以備核查過程中了解舉報線索、反饋結果和發放獎勵。舉報內容應包括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具體的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
第七條舉報人對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按照屬地原則實行逐級舉報制度??h(市、區)、設區的市有關部門無法受理或者未及時處理的,舉報人可以向省級有關部門舉報。
第八條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舉報事項,接到舉報的部門應告知舉報人向有權處理部門舉報,或者將舉報材料移送有權處理部門調查處理,并采取適當方式告知舉報人,無法取得聯系的除外。
第九條各級有關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管理、監管等職責的工作人員應嚴格履行執法檢查等工作職責,本人或其授意他人的舉報不在獎勵之列,違反規定的,一經發現將追回獎勵并嚴肅追責問責。執法檢查中聘請的專家或其他有關人員參照執行。
第十條負責舉報受理、核查、獎勵發放等事項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舉報人個人信息和舉報內容等相關材料。
第十一條舉報獎勵按照“誰受理、誰獎勵”的原則,受理部門應于舉報事項核查處理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對舉報事實、獎勵條件和獎勵金額予以認定,提出獎勵意見。
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資金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省級舉報獎金可以由受理部門自行組織發放,也可以向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申報,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組織發放。受理部門發放獎金通過部門預算統籌解決,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發放獎金通過省級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資金列支。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資金申報和發放的管理,建立健全責任制度,嚴肅財經紀律。
第十二條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獎勵發放單位應及時通知其領取獎金。舉報人接到領獎通知后,應當在指定時間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領取獎金。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舉報本單位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還應提供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等可以證明其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身份的材料。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家屬舉報本單位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還應提供戶口簿復印件或其他能證明家屬關系的材料,方可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領取獎金。
第十三條同一舉報事項,不重復獎勵。多人多次舉報同一事項的,經核查,給予第一個做出有效舉報的實名舉報人一次性獎勵。多人聯名舉報同一事項的,由第一署名人持本人有效證件及其他聯名舉報人的有效委托文書和有效證件領取獎金。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省應急廳、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各市有關部門和財政局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本辦法所列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情形之外的行業或領域,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__年3月17日。原省應急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魯應急發〔20__〕44號)同時廢止。
? 安全培訓制度
安全教育是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從根本上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的重要措施,也是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才能保證其它安全工作和企業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為使公司的教育培訓有規劃、有重點、有目的的進行,特制定以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一)加強“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意識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就是通過對員工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幫助員工端正事項,提高他們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的認識。在提高思想意識的基礎上,才能正確理解并積極貫徹執行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自身的保護意識,不違章操作,不違反勞動紀律,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同時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包括領導、公司各部門、車間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等)也應加強安全思想意識教育,確保他們在工作時做好帶頭作用,從關心人、愛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出發,重視安全生產,做到不違章指揮。
(二)將安全教育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中,加強全員參與的積極性和安全教育的長期性。做到“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教育。因為生產與安全是不可分割的統一體,哪里有生產,哪里就需要進行安全教育。
(三)開展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形式要因地制宜,因人而異,靈活多用,盡量采用符合人的認識特點的、感興趣的、易于接受的方式。針對我公司的具體情況,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會議形式。主要有:安全知識講座、座談會、報告會、先進經驗交流會、事故教訓現場會等。
(2)張掛形式。主要有:安全宣傳橫幅、標語、標志、圖片、安全宣傳欄等。
(4)現場觀摩演示形式。主要有:安全操作方法演示、消防演習、觸電急救方法演示等。
(四)嚴格執行公司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杜絕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崗的現象。對于新進廠的員工新工人,應嚴格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包括廠級、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學習內容包括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和嚴禁事項,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操作崗位,考核情況要記錄在案,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
二、主要的培訓內容計劃:
4月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會議、宣傳使各崗位人員熟悉其崗位知識各崗位操作人員安全員
5月公司管理人員安全教育會議加強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加強帶頭模范作用公司管理人員安全員
6、7月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夏季安全知識教育講座、宣傳等使員工了解防火的重要性和如何救火等常識
8月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宣傳加強員工安全意識和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全體員工安全員
10月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上課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素質電工、焊工、司機等安全員
11月勞保用品使用安全教育宣傳、現場指導確保員工清楚穿戴勞保用品的作用和如何穿戴勞保用品全體員工安全員
1、具體的培訓方案應在培訓的前一個月制定出來,并報領導審批,及時通知培訓涉及的相關人員做好準備。
2、培訓結束后,要對培訓的效果進行全面的總結。
3、不能按期舉行的安全培訓教育活動,要及時向上級報告,說明舉行的具體時間和原因。
4、年底寫好年度培訓教育活動的總結報告,提出本年度培訓欠缺的方面,和以后教育要注意的方面,并制定下一年的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 安全培訓制度
為加強和規范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制定本制度。
1、單位所有職工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能力。
2、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且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3、其他職工在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
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③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部門事故案例;
④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⑤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4、職工人員在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單位的安全培訓。
5、職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
? 安全培訓制度
安全使用電器管理規定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使用電器管理,本著既節約用電,又有利于服務教學,便于管理的原則,特制定安全使用電器管理規定。
一、各處室主任、年級長、班主任為安全使用電器第一負責人。對本處室、年級、班級的電器使用、管理負總責。
二、電器照明要樹立既服務教學,又節約用電的原則。每學年可根據季節變化適當延長使用時間。
三、切實愛護公共設施,不得私拉亂接電源或隨意使用電器( 空調、電扇、插座、電暖氣等……) ,如需啟用由學校統一安排。
四、教工辦公室空調及電暖器,教職工離開辦公室時要隨手關閉。
五、學校每天將對各辦公室、班級電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將進行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規定為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及校園安全,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要切實樹立安全壓倒一切意識,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尤其是各種集會、集體活動要嚴密組織,確保師生安全。
二、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處室、年級、班級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因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要確保用電安全??照{等電器在外出時,要隨時關閉,避免發生事故。
四、要妥善管理好辦公及個人物品,尤其是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
五、門口要加強值班,凡外來人員一律要與所會見的處室、教師先行聯系。經同意后,再讓進入。凡本校教師出入一律執工作證。
六、學校成立安全保衛小組,每兩人一組,輪流值班。對學校進行24 小時巡查,確保安全。安全保衛小組所有成員均有義務協助處理學校的突發事件。
七、加強領導帶班與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切實負起責任,尤其是中午、晚自習放學時門口的值班。凡有突發事件出現時,要及時與帶班校領導聯系。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主任、年級長、班主任為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消防責任人要了解本負責區域防火各部現狀,嚴格防范措施和規章制度,增強消防責任意識。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教育,加強安全檢查,及時堵塞漏洞。
四、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熟記火警電話(119 ),愛護消防設施,增強消防意識,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五、不得在辦公場所焚燒物品,辦公及倉庫內不得亂拉電線,對老化電線要及時更換。
六、各倉庫、圖書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消防員要達到“三懂、三會”。
1 、懂責任區火災危險性,會及時報火警。
2 、懂得預防火災措施,會使用滅火器材。
3 、懂得滅火方法,會撲救初級火災。
一、書庫、閱覽室、資料室應設專人管理。除借書者,閱覽者外,其他人不得在三室逗留。
二、書庫、閱覽室、資料室嚴禁吸煙和夾帶放置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三、電燈、電扇、空調等電器要隨用隨關。要經常檢查書庫、閱覽室、資料室內消防設施,管理者要學會安全使用。
四、書庫、閱覽室、資料室鑰匙應設專人保管和使用,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攜帶書刊出庫。
五、要每日打掃室內外衛生,保持書庫、閱覽室、資料室清潔衛生。下班前要把室內檢查一遍。消除不安全隱患。
六、做好防火、防塵、防盜、防蛀、防霉、防濕工作,使工作規范化、現代化。
七、對不符合入室手續和違反規章制度的現象,書庫、閱覽室、資料室工作人員有權加以制止。
一、值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接-班后應檢查各教室、辦公室、實驗室等處的門窗、電器是否關閉,并鎖好各樓的大門鎖。
二、按時打開和關閉報警器、路燈,并檢查有關設備的使用情況。
三、每小時在校內巡邏檢查一次,對重點部位要加強巡視。
四、接好電話,做好記錄,重要問題及時通知領導。
五、夜班期間,原則上人員只出不進,對確需進校的人員、車輛要做好記錄。
六、任何人無領導批條,不能攜帶公物出校。
七、值班期間不準睡覺、會客,做影響值班工作的事。
八、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社會治安大局平穩,加強學校的治安防范工作,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
一、學校成立治安防范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到崗,責任到人。
二、健全穩定工作領導責任制,有領導牽頭,有專人負責。
三、各專職責任人實行每月排查不穩定、不安全因素,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形勢,根據時間、季節、工作,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四、對檢查出來的治安、安全隱患,要詳細登記、記錄、匯總,并報告學校安全工作小組或校領導,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有針對性地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檢查,要制定出整改措施,把整改結果記錄上報。
六、對每次不安全因素的檢查情況,要認真登記,并要妥善保存。
“預、查、防”一體的安全預警制度學校將在各種條件下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造冊歸檔,并制訂相應排解預案,學校安全工作辦公室經常查閱預警檔案并就預警內容及時提示領導。主管安全工作領導要定期查閱學校安全預警檔案,及時督導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
一、預:就是預設在各種情況下可能出現的突發性意外傷害事故,制訂相應的解決方案。
二、查:根據預設安全隱患和上級要求,或在特定情況下,對學校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或對相關設施進行重點排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限時解決,不能解決的`進行硬件隔離,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協助解決。對查過的設施要求絕對安全。
三、防:根據預設和排查情況,對可能由學校內部因素或外部環境因素引起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防范。
學校實驗室分為物理、化學、生物三個實驗室,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特制定如下實驗一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用水、用電的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的電、水設施必須按規定安裝,禁止超負荷。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并關窗鎖門。節假日前各室負責人應認真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
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稀缺貴重材料和劇毒、易燃、易爆放謝性等危險物品必須分類分柜存放,專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溫、防電火花、防曬,通風良好。
三、實驗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便于取拿的位置,不準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實驗室人員要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實驗室要把安全知識、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等列為實驗教學的內容之一,對新的實驗人員(包括學生)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學生必須在教師或實驗老師的指導下按操作規定進行實驗。
五、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程序。嚴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雜物。
六、堅持安全防洪檢查制度,及時發現漏洞,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消防安全責任書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為確保學校消防工作落到實處,經學校研究,在學校實行消防工作逐級負責制。
一、對本部門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二、積極抽調得力人員參加學校義務消防小組。
三、定期進行本部門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四、制定本部門用火、防火險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五、改善消防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依據以上條款,學校按年進行檢查、監督,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各部門進行評比,獎優罰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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