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精選十四篇)
發布時間:2021-08-16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精選十四篇)。
■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現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
關于與_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函
工會: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出現__________的行為,公司決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__條的規定和企業的規定,與______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
如工會認為有不妥之處,請工會在收到此函后日內提出相關意見。如果工會在_____日內沒有復函,則視為工會同意公司的處理意見,公司將與_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
如有疑問,可聯系: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收欄
本人(本單位)已經收到上述文件,并已知悉其內容。
簽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
一、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了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償具體標準: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3、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人。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二、公司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適用這一情形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規章制度的內容必須是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是通過民主程序公之于眾。 (2)勞動者的行為客觀存在,并且是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何為“嚴重”,一般應根據勞動法規所規定的限度和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規定的具體界限為準。 如違反操作規程,損壞生產、經營設備造成經濟損失的,不服從用人單位正常工作調動,不服從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管理,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散布謠言損害企業聲譽等,給用人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管理秩序帶來損害。 (3)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處理是按照本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辦理的,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即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沒有按照崗位職責履行自己的義務,違反其忠于職守、維護和增進用人單位利益的義務,有未盡職責的嚴重過失行為或者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 使用人單位有形財產、無形財產遭受重大損害,但不夠刑罰處罰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職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負責而經常產生廢品、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享有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不支付經濟補償的是建立在過錯性辭退員工的情形之下,如果不是這樣,其他任何情況下只要公司單方面提出來的解約就都可以獲得補償。但還有某些法定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就是按照上個月的工資為基準,只賠償一個月的工資。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合同經批準、登記后即生效。怎樣寫勞動合同書細則?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勞動合同書細則5篇,僅供參考,希望大家喜歡! 勞動合同書細則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平衡_________勞動力市場,滿足_________地區各企業的用工需要,同時為了解決各地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安置,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為了雙方的合作順利愉快,持續久長,特協定如下合同條例以之監督執行。 一、乙方組織輸送過來的工人(學生)年齡要在16-35歲之間,要求四肢健全,身體健康,思想純潔,并有吃苦耐勞,勤奮好學的精神。 二、工人(學生)必須辦有真實有效的正本證件,包括(身份證、未婚證、畢業證)進廠生活用品自備,另須準備_________張相片。 三、工人(學生)在路途中的一切事務由乙方全權負責,在未到達甲方辦公地點前,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但甲方將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務,乙方在出發三天前一定要用電話告知甲方所帶人數和其他具體情況。 四、甲方給乙方工人(學生)分配安置的工廠均屬外資企業,廠方包吃包住,在試用期_________月內,每月到手工資在_________元,之后根據其表現和能力予以提干加薪,其工資一般在_________元。 五、工人(學生)到達甲方辦公地點后一切事務均由甲方負責,并保證在三天內全部安排進廠(通常只需5小時左右),如未能安排進廠者,一切費用開支均由甲方承擔至進廠為止。 六、甲方為每個工人(學生)追蹤半年服務,并發給半年期《求職證》為憑,即在半年內工人(學生)在廠里發生的工傷事故,勞資糾紛以及跳槽,轉廠等情況甲方均有專人免費協助解決。 七、工廠因生產或季節關系,有時要求新工人(學生)有一定男女比例,所以乙方在招工時須與甲方保持聯系,以便控制男女的數量,甲方安置工人(學生)進廠,其勞務安置費為每人_________元。 八、甲方安排工人(學生)所進的工廠有:電子廠、電腦廠、電器廠、鐘表廠、機械廠、塑膠廠、五金廠、玩具廠、電鍍廠、化工廠、工藝廠、制衣廠、手袋廠、陶瓷廠、傘業廠、家私廠等等。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日期起有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細則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實行每日小時、每周天工作制。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二條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附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細則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細則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 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以上簡稱《辦法》)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
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工種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試行)》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乙方經甲方批準,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于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遵照執行。 第九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核批準,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第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并解除勞動合同,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后,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店規店紀為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當地人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細則 篇5 甲方:____________商場(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便于甲方投資經營的_______商場能夠順利運營,甲方決定聘請乙方作為該店的營業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于甲方經營的__商場內從事營業員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負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工作時間 按乙方所在商場規定的營業時間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為員工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五、勞動報酬 1、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基礎工資+職務津貼+通訊費+交通費+社保福利共計____元。 六、如乙方未辦理社保卡,甲方有權代扣代交。 合同期內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員工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后的一切后果由員工享有或承擔。 七、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 3、員工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4、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員工所在商場的專柜,盤點少貨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乙方所在專柜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吊牌價的5折賠償給甲方。 八、規章制度 《營業員手冊》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九、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 b、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c、公司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余職工或公司企業宣布解散。 d、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a、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采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c、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a、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公司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4、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5、公司按本條1、項第b、第c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定應予經濟補償的,公司按該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6、員工未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 a、按正常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 b、或按公司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公司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公司的工作脫節而造成經營的經濟損失。 7、甲方貨品從乙方所在商場撤柜,失去銷售場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教育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公司同意的培訓,公司相應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公司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十一、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后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公司、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秘密的義務。員工于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于公司的商業秘密的資料,包括記載著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十二、離職手續 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公司指定人員。 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公司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3、公司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后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并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時為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a、員工未按公司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b、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c、員工不配合,致使公司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十三、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在《就業申請書》上提供虛假信息,欺騙公司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為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公司企業工作的。 十四、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為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簽約雙方已讀懂并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商場代表人: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簽章) 乙方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先生[員工工號:____________]: 茲有你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休無薪事假假期屆滿后至今未依時到公司上班,公司已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通過EMS快遞書面通知你上班。 因你未經公司同意至今無故曠工達______天(不含周末),且未以任何形式告知公司你本人曠工的正當理由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第______條的規定,現公司根據前述之規定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決定,于你收到本通知書當日正式與你解除勞動關系。請你于收到本通知書后三日內到公司辦理相關離職手續,逾期不辦理,造成的損失由你自行承擔。特此通知! (單位蓋章) ___年___月____日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22種情形下,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0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一)項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二)項)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三)項)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四)項)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五)項即第二十六條第(一)項) 6、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五)項即第二十六條第(二)項) 7、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五)項、第二十六條第(三)項)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式第(六)項)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第一種情形)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第二種情形) 11、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五條第(五)項) (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8情形: 12、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13、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 14、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二)項) 1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 16、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式第(一)項) 17、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式第(二)項) 18、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式第(三)項) 19、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式第(四)項) 解除勞動合同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漢族,現住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董事長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系仲裁申請書】 1、依法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6200元(9個月_____1800元/月)。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在沒簽書面合同期間向申請人支付雙倍工資14400元(8個月_____1800元/月)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從20__年至仲裁期間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勞動民法典》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況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1)是否換言之,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或者提出的續簽條件低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導致勞動者不續簽的,用人單位均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要求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但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續簽,那這種情況用人單位是否仍要按這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充金在合同期間,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是如何 (3)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般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在終止勞動合同時,一般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秳趧臃ā返倪@一規定是否與《勞動民法典》上述的規定有沖突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執時,應按以上哪部法律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年月日,甲乙雙方簽訂《勞務合同》,約定甲方雇傭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等)。年月日星期日,乙方在住處被發現受傷暈倒,經救治乙方現已基本康復。但乙方卻對因何原因被誰所傷及其他相關情況全然不知,經報警,公安機關亦尚未查明。 二、鑒于乙方在甲方提供的住處,且可能系在從事勞務工作的過程中受傷等因素,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視為乙方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受到傷害,并參照國家關于雇主責任及工傷賠償的相關法律法規給予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因認為乙方系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受傷而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如經公安機關查明或有其他證據表明乙方非因此受傷,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協議項下經濟補償金。 四、甲方確保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經濟補償金。 五、協議項下補償金為一次性綜合補償金,甲乙雙方已充分考慮乙方因受傷所需支出的各項費用及損失,乙方保證不得以在雇傭中受到傷害或工傷等為由向甲方主張權利,同時也不得向甲方的`合伙人、合作方(土地轉包人、發包人)等甲方確認的關聯方主張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證明曹忠同志,因為于20__年_月_日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 經辦人:____ _年_月_日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證明曹忠同志: 性別:男,1968年6月出生,_年_月參加工作, 工種(職務):保安員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群眾, 是(否)為下崗轉失業,于20__年_月_日與我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根據《勞動法》第四十條,于20__年_月_日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失業保險費從20__年__月繳至20__年__月) 特此證明。 備注:符合申領條件的憑此證明在60天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依法申領失業保險金。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登記的,視為重新就業,其繳費年限予以保留。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 經辦人: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問題:您好!我們公司的一位生產經理自11月1日起工作至今,公司當初和他簽訂了2年合同,至今年10月30日合同到期。該經理薪資今年6月份剛剛調整到7350元,原來薪資為6500元。現公司老板提出于今年9月底將其辭退,為確保生產安全,老板要求我不要提前通知該經理,而寧可支付他違約金或賠償金。因此,我想請問以下幾個問題:1、公司辭退員工沒有按規定提前一個月給予書面通知,應當支付該經理相當于1個月薪資的違約金,這1個月的薪資如何計算,是7350元還是今年或去年的平均薪資?2、該員工在公司工作差1個月就到2年即合同期滿,試問公司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外是否還要支付其一定的補償金?若是,補償金的金額為多少?違約金和補償金是否一定要兩者都支付給他?3、補償金和違約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回答:您好!根據原國家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11條的規定:“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彼裕牡谝粋€問題的答案應該是該生產經理9月底以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我們不知道您所說的違約金是指什么,勞動法規定的是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給員工經濟補償,您可能把違約金和經濟補償金混同了,在這里,補償金也包含了違約金的性質。如果您與該生產經理另外簽有違約金的除外。 根據該辦法,“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所以該生產經理的經濟補償金的金額應為兩個月的平均工資。 經濟補償金在一定限額內不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關于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孕期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時,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過公司要付舉證責任,第一要證明員工嚴重違反制度,第二公司制度是履行合法手續制定的(比如說公開征求職工代表意見等),第三證明公司制度已公布或員工已學習。 如果員工非因工傷或患病治療一段時間還不能工作的,或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違法違規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而且如果員工是因為違法違規被開除,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但是單位在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理由開除員工的,應該公平合理有理有據,不能隨意,當事人如果覺得不合理,應該給予申訴的機會。 至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要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確定。一般說來,除因違法違紀外,其他都應該給予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甲方:xxxxxx公司 乙方:電話: 鑒于甲方因為場地租賃合同到期,必須撤場,簽訂勞動合同時情形發生變化,甲方已經于年月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勞動關系,現就相關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的經濟補償金元、經濟賠償金元、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元,乙方同意接受元,放棄元。 2、甲方對于乙方月工資及當月銷售提成元,應當在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按照公司規定打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當為乙方交納的保險,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予以補交。 4、甲方同意在發放工資時,將乙方的工服款元,同時打入乙方的工資帳戶。 5、對于乙方工作過程中延時加班費元,雙休日加班費元,法定休息日加班費元,以上共計元,甲方同意支付元,乙方同意放棄元。 6、對于甲方應當支付未支付的銷售提成元,遲到、早退罰款元、盤點扣款元、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處罰元,雙方均無異議,不再追究或同意放棄。 7、本協議第1、5、6、項費用,甲方共計應當向乙方支付元,甲方同意支付元,乙方同意放棄元。在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將該費用支付給乙方。 8、本協議第2、4、項費用,甲方按照公司規定支付時,需全額支付乙方。 9、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勞動合同予以解除,在結清上述費用后,雙方關于勞動關系的所有費用予以結清,均互不追究。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深圳地區) 我與公司的合同將于2008年年底到期,至到期時共在公司工作九年半,聽說公司為了不簽無固定期限合同,今年合同到期后將不與我續簽合同,要么先辭職后在重新進公司,工齡歸零。根據新合同法,如果公司不續簽合同,應該給予我們什么樣的經濟補償? ■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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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第九十七條: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上面兩個條款,公司給我們的補償到底幾年呢?是從2008年算起的1年?還是工作年限九年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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