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應急資源預案|環境應急資源預案(必備19篇)
發布時間:2020-03-29環境應急資源預案(必備19篇)。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大氣環境應急預案是一個具有重要意義、涵蓋面廣、內容繁雜的專業預案。它是在突發高污染、復雜氣象、氣候異常等情況下,科學合理、有條不紊地組織調度、應對氣候災害和大氣環境突發事件的組織實施方案。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大氣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詳細、具體、生動地介紹。一、應急預案的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二、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三、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
四、應急預案的評估與改進
一、應急預案的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隨著人類社會的快速發展,大氣環境問題日益嚴重,氣候災害和大氣污染事件頻繁發生。這些氣候災害和大氣污染事件嚴重影響了社會發展和人民健康。針對這些問題,我國各級政府在長期實踐中建立了由法規、規章、標準等構成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其中,應急預案作為大氣環境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加強氣象預報、提高應急響應能力,降低災害風險和環境污染,減輕災害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安全和健康。
二、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監測預警:通過對大氣環境變化的實時監測和預警,及時分析和預判可能發生的危害,做好決策和應對準備。
2.組織指揮:根據預警信息的級別和區域,劃定應急響應級別和核心區域,成立領導小組、專業應急隊伍,統一調度指揮,協調應急資源和力量,做好預案執行的各項準備工作。
3.應急救援:對于突發氣象災害和污染事件,應急救援是防止事態發展的關鍵措施。預案需要明確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把握救援時機和節奏,確保救援措施的及時、有效的執行和實施。
4.社會保障:應急預案不僅要考慮到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也需要對受災群眾生活和精神安慰進行充分的考慮。預案中應當注重社會保障的互助機制,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供應,做好災后救援和重建工作。
三、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
應急預案要真正發揮作用,必須在組織實施上認真、嚴謹、有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領導機制:明確應急響應領導小組的組成人員、職權和責任,確保領導小組的協調、指揮和決策能力。
2.應急響應:根據預警信息評估和應急響應方案,采取緊急措施,收集、分析和傳遞有關信息,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確保各項工作能夠迅速、有序、有效的開展。
3.組織調度:緊密協調各部門、單位和機構,統一組織指揮,調度各個環節和節點,精細化管理各項工作和資源。
4.信息公開: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和應急響應信息,做好信息公開宣傳工作,引導社會公眾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增強公眾的災后恢復能力和應對能力。
四、應急預案的評估與改進
應急預案實施后,需要開展評估與改進,總結經驗和教訓,不斷完善和優化預案的體系和機制。具體包括:
1.應急演練: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預案應急演練,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彌補漏洞。
2.效果評估:對實際預警和應急響應的效果進行評估,發現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3.持續改進:不斷優化預案的內容和體系,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實效性和適應性,切實增強應急響應的能力和水平。
總之,大氣環境應急預案是國家應急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預案的制定、實施和優化,需要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只有通過不懈努力和不斷改進,才能把應急預案建設成為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重要保障措施,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網絡信息中心機房環境主要監控目標對象為:電力供應、火情、空調異常。監控對象表征為:UPS可監控數據(包括輸入、輸出、負載等)、煙霧、環境溫濕度值。
環境監控報警根據影響范圍不同定為不同級別,予以不同處置,應急處置流程如下:
一、 緊急告警
(一) 機房煙霧告警
1. 如消防系統已啟動,立即通知相關區域同志撤離機房。
2. 如消防系統尚未啟動,立刻調出該場地視頻監控,確認是否有火情。一旦確認火情,立即疏散,并確認消防系統能正確啟動。
3. 火警必須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中心主任、相關機房安全責任人、辦公室主任和環境與設備工程師。
4. 按消防相關程序處置。
(二) UPS輸入掉電告警
1. 立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和相關機房負責人,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即刻響應并處理,通知機房負責人電池放電情況。
2. 相關機房負責人待命響應,根據需要按預定程序逐級安全關閉各類系統或設備,并通知相關部門及人員。
3. 如影響中心關鍵業務,由機房負責人作出判斷,并立即通知業務所屬責任部門。
(三) 機房地濕告警
立刻通知相關機房負責人和環境與設備工程師,現場查看空調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備注:漏水事故影響不可輕忽,某些情況下會引起災難性事故,請務必關注。
(四) UPS輸出故障
1. 立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和相關機房負責人,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即刻響應并處理,通知機房負責人影響范圍。
2. 相關機房負責人立即響應,如影響中心關鍵業務,由機房負責人作出判斷,并立即通知業務所屬責任部門。
二、 重要告警
(一) 監控數據通信中斷告警
發現監控數據通信中斷告警,需要綜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網絡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務器原因。以下狀況考慮環境因素:
如果同時有大面積的網絡故障和服務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輸出故障,立即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運行部負責人和系統部負責人。
如果是單純的數據數據通信中斷,一般是監控設備死機,在工作時間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
1. 機房高溫告警
立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如判斷空調已失效,則需到現場處置。
備注:由于機柜上的溫濕度儀因熱通道和鐵架的熱傳導作用使得感應溫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參考。因此,如夜間發現高溫告警,可注意觀察,如有持續異常升溫則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
2. 冷凍水高溫告警
發現冷凍水高溫告警或空調進水高溫告警,即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
3. 市電掉電告警
工作時間,立刻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非工作時間,如發生UPS輸入掉電告警,按前述流程處置。
三、 一般告警
其他機房環境監控告警,考慮都是設備故障或者部分功能異常,影響面有限,在工作時間通知環境與設備工程師處理。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一、
機電設備在各個行業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這些設備的正常運行對于保障生產、工作的安全和高效非常重要。由于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和機電設備自身的缺陷,意外事件時有發生。為了能夠在遭遇突發情況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制定一份全面的機電環境應急預案顯得尤為重要。
二、應急預案的制定原則
制定機電環境應急預案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1. 安全第一:應急預案的目的是保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機電設備的正常運行,在制定過程中必須將安全放在第一位。
2. 可操作性:應急預案必須具有可操作性,即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可以行之有效,并能有效地減少損失和傷害。
3. 細化明確:應急預案需要盡可能地將應對措施制定得細化明確,以便在緊急情況下可以迅速執行。
4. 全面性:應急預案應覆蓋所有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并涵蓋所有相關的機電設備。
三、應急預案的內容
1. 突發事件分類:根據機電環境常見的突發事件,將其進行分類。例如,火災類、泄漏類、故障類等。
2. 事件識別和報警:制定事件的識別方法和報警制度,確保在事故發生后可以在第一時間將事件情況上報相關人員。
3. 應急人員的組織和調度:確定應急小組成員名單,明確各個崗位的職責,以及應急指揮部的成員和職責,確保應急力量的組織和調度。
4. 應急措施和裝備:制定不同類別突發事件的對應應急措施,并配備相應的應急裝備,以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 應急演練和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6. 事故調查和對每次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和總結,找出問題并做出改進,為今后應急工作提供參考。
四、應急預案的執行和評估
應急預案的執行需要確保各項措施得到有效執行,包括應急人員的組織調度、應急裝備的使用、應急措施的落實等。同時,在實際操作中需要對應急預案進行適時的修訂和完善,以確保其始終符合實際需求。
為了對應急預案的效果進行評估,可以根據每次應急事件的處理情況和結果進行評估,同時也可以進行內部的自查自評和外部的第三方評估。
五、
應急預案的制定是保障機電設備和人員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通過全面的預案制定和執行,可以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降低事故的發生率和損失的程度。制定一份詳細、具體且生動的機電環境應急預案是企業和機電設備管理者的一項必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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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是大家的,污染也是大家的,可是利益卻是個人的。想一想,PM2.5是如何產生的----污染。那么我們為什么不保護環境呢?以下是有關校園環境污染應急預案,一起來了解下吧。
為有效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在校內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障全體師生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教育教學活動的進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環保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訂本預案本預案。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規范和強化部門應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各校區防范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協調一致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凡屬校園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
指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10000元內的。
(二)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50000元內的;
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
3、因環境污染引起沖突;
4、對環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100000元內的;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的;
3、人群發生中毒癥狀,致人死亡或者重傷;
4、因環境污染使社會穩定受到影響;
5、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
6、砍伐植物造成危害的;
7、對校區裝修改選、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直接威脅教育教學活動、生活的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
2、各校區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輻射傷害;
3、人員中毒致人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數人以上;
4、因環境污染使本校區不能正常教育教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成立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突發環境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1、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命令和信息,統一協調做好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和技術設備,建立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提供科學決策意見,減少污染對周圍環境的危害,保護飲用水源安全和生態安全;統一調度各校區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和解決處置應急事故所需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資等,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區、市及其它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組織現場取證調查,總結應急經驗教訓。
負責批準啟動本預案,有權調動本校區一切力量,全面負責突出環境事故應急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召集各部門負責人研究應急處置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明確職責,根據事故情況再分設現場工作組,指定負責人,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協助組長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的具體領導工作,組長不在時,全權負責現場應急的組織工作。
校辦主任:協助各校區領導做好環境突發事故的救援處理、事故上報、對外發布信息和安撫、穩定等相關工作;
總務處主管:協調相關部門劃定警戒區域,控制事故現場;進行現場調查,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協同相關部門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處置意見,防止污染擴大,對環境污染事故的性質,等級和危害做出恰當的認定;
校醫:負責組織實施中毒事故的搶救工作;負責事故的處理中醫護人員、醫療設備、藥品的組織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通報人員的搶救情況;
發生環境污染或破壞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為的災難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學校校長及校辦公室或有關單位報警。
1、撥警電話:辦公室:xxxxxxxxx,校長:xxxxxx,巡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999,120
2、報警的內容:環境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造成事故的校區名稱,報告人的姓名、職務;接受報告的時間,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形成的危害后果。
(一)辦公室接到環境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親自或派人在最快的時間趕到事發現場進行確認;
(二)立即上報領導小組,并及時通知各成員單位盡快趕到現場;
(三)到現場后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的狀態及危害程序做出相應的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1、督促發生污染事故的人或其它組織立即采取減輕或消除污染或破壞的措施,防止危害進一步擴大;
2、及時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必要時疏散周圍群眾,避免人身死亡;
3、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現場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各司其職、各盡所能,按事故類別組成不同的調查小組進行現場調查;
4、事故得到控制后,要盡快完成初步調查報告并按規定報送有關部門;
5、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根據環境事故的全面調查情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形成確定賠償金額和進行行政處罰事故處理報告;
6、對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或損害事故,辦公室應及時向受到或可能受到事故危害或損害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造成的污染危害;
1、凡屬一般或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鎮環保局確認;
2、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由市級以上環保部門確認;
3、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1)速報:從事故發生后起,48小時上報,速報可通過電話、電報,必要時應派人直接報告;速報的內容包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捕殺和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等初步情況;
(2)確報:在查清有關情況后立即上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采用書面報告;在確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后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本預案規定履行事故報告職責,隱瞞、續報謊報的;
2、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或臨陣逃脫職守的;
3、應急工作中不聽從指揮的;
4、妨礙應急工作的;
5、應急措施處置嚴重失誤的;
6、在應急中,違反操作規程和制度,引起其他突發事故而造成其它危害的;
東莞學校應急預案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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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管理角度看,病區既是一個具有特殊性質的人文環境,又是一個必須符合醫療、衛生原則,滿足醫院病人身、心需要的物理環境。它們構成了病區環境管理工作的重心。
一、病區物理環境的管理
物理環境對增進醫療效果,幫助患者適應醫院病人角色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其管理的重點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整潔 病區整潔主要指病區的空間環境及各類陳設的規格統一,布局整齊;各種設備和用物設置合理,清潔衛生。達到避免污垢積存,防止細菌護散,給醫院病人以清新、舒適、美感的目的。保持環境整潔的措施;①物有定位,用后歸位,養成隨時隨地注意清理環境,保持整潔的習慣。②病室內墻定期除塵,地面及所有物品用濕式清掃法;③及時清除治療護理后的廢棄物及醫院病人的排泄物;④非醫院病人必需的生活用品及非醫療護理必需用物一律不得帶入病區。
(二)安靜 清靜的環境能減輕醫院病人的煩躁不安,使之身心閑適地充分休息和睡眠,同進也是患者(尤其是重癥患者)康復、醫護人員能夠專注有序地投入工作的重要保證。(1)根據國際噪音標準規定,白天病區的噪音不超過38db。(2)控制噪音 醫護人員應做到;走路輕、說話輕、操作輕、關門輕。(3)易發出響聲的椅腳應釘橡膠墊,推車的輪軸、門窗交合鏈應定期滴注潤滑油。(4)積極開展保持環境安靜的教育和管理。
(三)舒適 舒適的環境主要指醫院病人能置身于恬靜、溫濕適宜、空氣清新、陽光充足、用物清潔、生活方便的環境中,才有安寧、愜意,心情舒暢感。
1.溫度、濕度病室溫度過高神經系統易受抑制,影響人體散熱;室溫過低,使機體肌肉緊張、冷氣襲人導致醫院病人在接受診療護理時受涼。病室適宜的溫度一般冬季為18-22℃,夏季19-24℃,兒科病室22-24℃之間,相對濕度以50%-60%為宜。濕度過高,有利于細菌繁殖,且機體散熱慢,醫院病人感到濕悶不適;溫度過低,則空氣干燥,人體水分蒸發快,熱能散發易致呼吸道粘膜干燥,口干咽痛影響氣管切開或呼吸道感染者康復。因此,應根據季節和條件因地制宜地采用開窗通風、地面灑水、空氣調節器等措施,調節室內溫濕度,使醫院病人感到心境愉悅,安泰處之。
2.通風 病室空氣流通可以調節室內溫濕度,增加空氣中的含氧量,降低二氧化碳濃度和微生物的密度,使患者感到舒適宜人,避免產生煩悶、倦怠、頭暈、食欲不振等癥狀,有利于病體康復。合理的做法是:根據氣候變化情況定時開窗通風,冬季一般每次通風30分鐘左右;病室應為無煙區(不得在室內吸煙);及時清除污物及不良氣味。
3.陽光 病室陽光充足,不僅能保護醫院病人的視力,增加活力;且可利用陽光中的紫外線,發揮其殺菌作用,凈化室內空氣;適當的“陽光浴”還可以增進醫院病人的體質,尤其是冬季的陽光,使醫院病人感覺溫暖舒適,激發情趣。但必須注意:陽光不宜直射眼睛,以免引起目眩;午睡時宜用窗簾遮擋陽光,不至于影響患者午休;室內的人工光源,既要保證晚夜間的工作、生活照明, 又不可影響患者睡眠。
(四)安全 病區管理工作中應全力消除一切妨礙醫院病人安全的因素,安全保障好,醫院病人心理松弛,可以避免意外事故,提高治愈率,增進護理的社會效應。①避免各種因素所致的意外損傷。如浴洗室地面潮濕,致使醫院病人滑倒跌傷;昏迷醫院病人未加床檔、保護具而墜床或撞傷;神志不清或躁動醫院病人觸接電源而灼傷等等。②杜絕醫源性損害。如粗心大意引發的護理事故、差錯;服務態度欠佳,致使醫院病人心理失衡等。③防止院內交叉感染(詳見第五章)。所有上述不安全因素,都可通過科學管理加以避免,收到滿意的效果。首先應改善服務態度,事事將醫院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力爭改善病區的安全設施,如廁所、走廊設有扶手,給功能障礙的醫院病人帶來安全感;電源插座遠離神志不清的醫院病人,夜間設有地燈照明,方便醫院病人的生活;有嚴格的環境清掃、物品清潔、消毒制度;病房、治療室設有符合衛生學要求的流水洗手設備等。(五)美觀 病區美化包括環境美和生活美兩方面的內容;
1.環境美 主要指布局、設施、用品整潔美,色調美。一般多采用淺藍、淺綠等冷色,能給人以沉靜、富有生氣的感受;在病室和病區內走廊亦可擺設綠色盆景植物、花卉、壁畫等,借以點綴美化環境,調節醫院病人的精神生活。
2.生活美 主要指醫院病人休養生活涉及到的各個側面如護理工具、餐具等生活用品美觀適用;護士的心靈、語言、行為美;患者醫護人員的服飾美;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藝術設計美等等。所有這些都按審美規律來做,就能激勵醫院病人熱愛生活,調適護患心理距離,滿足醫院病人的精神心理需要。
二、病區人際環境的管理
醫院是社會的組成部分,病區醫護人員與傷病員以及他們的親屬之間,醫生與護士之間,由于工作的需要,構成了一個特殊的社會人際環境,在這個特定的人際環境中,護士所施行的護理管理工作,無不與人際交往發生密切聯系。因此,做好病區人際環境的管理工作,對于貫徹醫院的管理制度,維持病區的正常秩序,改善醫患關系,促進各項工作的有效運行,具有積極的示范、協調和推動作用。
病區人際環境管理的重點是醫護關系和護患關系。
(一)處理好醫護關系 醫療、護理工作是醫院工作中兩個相對獨立的系統,服務對象雖都是醫院病人,但工作側重點不同。因此,協調的醫護關系是取得優良醫護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理想的醫護關系模式應是:交流一協作-互補型。即:①有關醫院病人的信息應及時互相交流;②醫護雙方對工作采取配合、支持、協作態勢,尤其在醫院病人病情突變或須急救時,能相互代替應急處理日常工作注意滿足彼此的角色期待。③切實按醫護雙方道德關系即:尊重、信任、協作、諒解、制約、監督的原則處事。
(二)處理好護患關系 良好的護患關系取決于護理工作者的正確醫學觀和道德觀。護士必須做到:①把醫院病人視為社會的、不同心理與感情的人,而醫院病人的心理狀態又直接影響醫院病人的治療護理效果。因此首先應尊重、理解醫院病人,視護患雙方的地位平等;并重視醫院病人的主訴,關心、滿足醫院病人對護理的需求。②充分發揮醫院病人的主觀能動性,一切治療護理活動均應取得醫院病人及其家屬的理解。③以疏導、示范的方式幫助醫院病人適應病區環境,積極配合治療,遵守有關管理規定和制度。
(三)要尊重和維護醫院病人的權利 醫院病人享有的權利:
①平等治療權;②知情同意權;③獲得診療信息的權利;④要求保密的權利;⑤因病免除一定社會責任和義務的權利。同時,患者有積極配合醫療、護理及遵守住院規則的義務。護士應成為醫院病人權利的忠實維護者,還要通過積極宣傳和指導,使之承擔患者應盡的義務。
(四)加強探視、陪伴制度的管理 患者親友對醫院病人的探視或陪伴,是對醫院病人感情支持所必需的。但應遵守有關制度;控視者應按規定的時間探視;每次不得超過規定的人數和時間;探視者不得影響醫院病人的休息和醫療護理。由醫生或負責護士根據病情決定是否需要陪伴,病區簽發或撤銷陪伴證; 在班護理人員應經常與陪伴人取得聯系,督促陪伴人遵守病區管理規定,維持病房秩序,在查房和治療時間里,應囑其離開病室;同時不得依賴陪伴做醫院病人的護理工作。陪護率一般要求控制在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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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或事業)單位基本概況、環境風險源基本情況、周邊環境狀況
2、公司主要的平面布置圖
3、企業環評報告
4、企業(或事業)單位的環境風險源識別及環境風險評價結果,以及可能發生事件的后果和波及范圍
5、應急救援指揮組織機構及職責,重要人員資質
6、生產工藝及流程圖
7、公司原輔材料表,化學性質(MSDS)
8、主要產品
9、“三廢”產生情況表,布置圖,
10、公司水污染物排放表,處理設施參數及監測記錄
11、公司大氣排放情況表,處理設施參數及監測記錄
12、公司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及排放量表
13、公司噪聲產生及處理方式
14、公司噪聲產生及處理方式,處理設施參數及監測記錄
15、主要物質危險性判定結果
16、企業風險源情況
17、應急救援指揮組織與聯系電話
18、應急救援材料清單及相應的布置圖
19、其他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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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店鋪環境應急預案是指針對突發事件和緊急狀況,在保障員工和顧客安全的前提下,通過科學合理的應急措施,盡可能減少損失,確保店鋪運營穩定的一系列預先準備和計劃。在現代商業社會中,突發事件和危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每個店鋪都應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
二、店鋪環境應急預案的重要性
1. 保障員工和顧客的安全。突發事件,如火災、地震、恐怖襲擊等,可能對員工和顧客的安全構成威脅。有完善的應急預案,能在緊急情況下迅速做出反應,確保大家能夠迅速安全撤離。
2. 減少損失,保護資產。突發事件可能導致財物損失和店鋪業務中斷。通過應急預案,能夠快速采取措施減少損失,保護店鋪的資產。
3. 維護企業聲譽。突發事件處理不當可能對店鋪形象和聲譽帶來巨大損害。通過科學合理的應急預案,能夠高效應對突發事件,穩定局勢,減少負面影響。
三、策劃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步驟
1. 店鋪環境安全評估。結合當前店鋪環境的特點和存在的潛在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的安全評估,確定需要重點考慮的突發事件和緊急狀況。
2. 制定應急組織機構。根據店鋪規模和特點,建立一支專門的應急組織機構,明確各個應急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并進行培訓。
3. 識別應急資源。評估店鋪和周邊環境的資源,包括消防器材、醫療設備、緊急聯系方式等,確保能夠及時獲取所需資源。
4. 制定應急預案。根據店鋪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應急預案、地震應急預案、恐怖襲擊應急預案等。預案要詳細具體且生動,充分考慮應對不同場景下的情況,并提供詳細的應急流程、指引和應急措施。
5. 定期演練和修訂。定期進行演練和模擬演習,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實用性,及時修訂預案,完善應急措施。
四、店鋪環境應急預案的內容
1. 應急組織機構設置。明確各個應急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確定應急組織機構的指揮體系,確保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2. 店鋪內部安全控制措施。包括規范店鋪安全準入管理、消防器材設置與維護、安全巡查等,確保店鋪內的環境安全。
3. 應急人員培訓與演練。在正常營業之外,定期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提高員工的應急意識和應對能力。
4. 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措施。根據具體的突發事件,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包括火災的撲滅、人員疏散、地震的避難等。
5. 恢復營業的計劃。針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業務中斷,制定恢復營業的計劃,包括設備維修、資產損失補償等。
五、總結
制定和實施店鋪環境應急預案是保障員工和顧客安全,減少損失,維護企業聲譽的重要手段。應急預案要詳細具體且生動,針對不同突發事件制定不同應急措施,定期演練和修訂預案,以確保其實用性和有效性。店鋪應急預案的制定離不開對店鋪環境的安全評估和資源的識別,涉及到店鋪內部安全控制措施、應急人員培訓與演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措施和恢復營業的計劃等方面。只有做好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才能在突發事件中應對靈活,做到最大程度的人員和財物安全保障。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119號)、《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皖政辦秘〔20xx〕6號)、《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皖環發〔20xx〕38號)、《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阜政辦秘〔20xx〕35號)等,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境內或發生在市外但對我市有較大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生產、銷售、運輸和使用過程中造成的輻射事故、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按照相應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各司其職,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科學處置。
1.5 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見附件1。
2 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市生態環境局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副組長: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局領導
成員: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市局辦公室、督察辦、法規科、人事科、科財科、生態土壤科、大氣科、固管科、行政審批科、監測輻射科、宣教科、機關黨委,阜陽環境監測中心、市執法支隊、市環科所(市水環境所)、市環境應急中心、市環境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局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為:
(1)指導、協調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2)承擔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日常工作,推進全市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督促落實環境應急準備工作;
(3)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組織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提出污染控制、消除處置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信息發布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2.2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境應急中心,負責市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督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由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3 應急準備
3.1 預案制定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完善本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h(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要做好與本預案和當地政府(管委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銜接,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備案。
3.2 風險控制
局相關科室、二級機構要結合部門職責和局防范化解環境風險分工,壓實工作責任,把生態環境風險工作納入常態化管理,系統構建全過程、多層次生態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應按照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要求,開展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分析評估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檢查企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范、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
3.3 應急隊伍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要強化環境應急管理人員配備,明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安排責任心強、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專職承擔環境應急工作,做到專人專崗。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要不斷推進環境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探索依托社會力量建立專業化環境應急救援隊伍模式;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3.4 物資裝備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健全制度和規劃,配備符合實際需求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裝備;開展應急資源調查,建立和充實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立物資儲備信息庫并實行動態管理。有條件的縣(市、區、園區)應設立實物儲備庫。
3.5 技術支持
市局負責組建和管理市環境應急專家庫,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可根據工作實際建立應急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的技術支持作用。
3.6 聯動機制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根據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范需要,加強與相鄰轄區環境應急管理部門的聯動,健全風險防范、信息通報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與其他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協同高效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4 監測預警
4.1 監測
構建自動監測、手工監測相結合的監測網絡,提高監測技術水平;通過日常監管、互聯網信息、環境污染舉報等途徑,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苗頭信息收集;強化部門聯動,及時通報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督促企事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及時報告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4.2 預警
4.2.1 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級標準見附件3。
4.2.2預警發布
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
預警原則上由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發布,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相關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通報。
接到三級(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報告后,經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同志批準,向市政府提出預警發布建議,并提出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地區的政府或部門通報的建議。經批準后的預警信息可通過局門戶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公眾發布。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態環境局同時予以發布。其中一級(紅色)、二級(橙色)預警信息還應及時報告省廳,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上報省人民政府預警信息建議。(預警發布及調整、解除審批表見附件4)
4.2.3 預警級別的調整和預警解除
根據事件事態發展,做好事件預警的調整、解除建議工作;報經市政府同意后,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
5 信息報告
5.1 報告流程
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在獲知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要立即進行核實、分析研判,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并依照《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上報事件信息。
市環境應急中心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后,對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初判為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立即調度核實,分析研判,并向局領導進行匯報,經局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后,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其中重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同時向生態環境部報告;對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初判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及時跟蹤調度,經分管局領導批準后,4小時內報市人民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及時報告信息。
5.2 報告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報告原則上采用書面報告形式,情況緊急的,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并盡快補充書面報告。報告中要包含事件處置的研判與是否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
初報在獲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有條件的同時報送視頻、圖片等信息。
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完善初報中未提供的信息,按規定的時限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應包括事件概述,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突發環境事件潛在或者間接危害以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情況、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
5.3 信息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同時報市生態環境局,并向本地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鄰市的,市局要及時向鄰市市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情況,視情向市政府提出向鄰市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6應急響應
6.1 響應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縣(市、區、園區)政府(管委會)組織應對(市生態環境局視情予以指導),其中,涉及面較廣、較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報請市人民政府指導應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其中,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或涉及跨市級行政區域,超出本市生態環境部門處置能力的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以及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當及時向省生態環境廳報告,請省廳提供支援和指導應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將市級層面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二級和三級3個等級。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響應等級可參照市級層面應急響應級別設置,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予以明確。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害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6.2 先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排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6.3 響應措施
6.3.1一級、二級響應
對初判為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事件發展事態,經會商研判,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并提出啟動一級應急響應建議;對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事件發展事態,經會商研判,及時向市指揮部報告并提出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建議(審批表見附件5)。
一、二級響應時,局主要負責同志帶隊趕赴現場,市局實行24小時值班,局領導在崗帶班。
局應急領導小組組建由局相關科室、二級機構組成的若干工作小組,并通知相關市直單位加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工作組,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各工作組職責和應急處置措施按照《阜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1)局辦公室、市環境應急中心等加入市綜合協調組;
(2)局相關要素科室、市執法支隊、市環境應急中心等加入市污染處置組;
(3)阜陽環境監測中心站加入市應急監測組;
(4)局科財科、市執法支隊等加入市應急保障組;
(5)局宣教科加入市新聞宣傳組;
(6)局相關要素科室、法規科、機關黨委,市執法支隊、市環境應急中心等加入市調查評估組。
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局應急領導小組指派相關部門參加醫療救治、社會維穩等工作組的相關工作。
6.3.2三級響應
對初判為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將會產生較大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經會商研判,報經局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啟動三級響應,同時報告市指揮部總指揮(分管副市長)。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由局領導帶隊,相關科室、二級機構以及環境應急專家參加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市局實行24小時值班。
工作組到達現場后,督促指導和支持縣(市、區、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開展污染源排查、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并根據需要協調有關方面提供隊伍、物資、技術等支持。主要工作:
(1)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
(2)指導事發地制訂應急處置方案;
(3)根據縣(市、區、園區)請求,組織協調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為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4)對跨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
(5)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6.4 信息發布
根據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配合做好應急處置信息發布,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做好輿論引導。
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6.5 響應終止
當事件處置基本完畢、污染物質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7后期工作
7.1 損失評估
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可以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組織開展與評估相關的資料收集等前期準備工作;應急響應終止后,在事發地政府統一部署下,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評估工作。評估結論作為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等級、行政處罰等工作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評估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執行。
7.2 事件調查
應急響應終止后,按照有關規定,局應急領導小組配合生態環境廳開展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7.3 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按照“誰響應,誰評估”的原則,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部門對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形成總結報告或案例分析材料,并報市生態環境局。市局對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7.4 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終止后,市局指導事發地政府及時組織制訂并實施生態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8應急保障
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全市環境應急工作的需要,提供必要的資金、裝備、通信、技術保障。
9附則
9.1 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各縣(市、區、園區)生態環境局要參照本預案和本級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制定修訂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做好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9.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阜陽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9.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核事故及輻射事故、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以及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適用相應應急預案的規定。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黨的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
2.1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并設立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應急指揮部),作為省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下設的工作機構,負責統籌全省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相關工作。
總指揮:省政府分管負責同志。
副總指揮:省政府協調相關工作的副秘書長,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同志、省應急管理廳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省委宣傳部、政法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廣電局、糧食和儲備局、林業局、藥監局,省鐵投集團,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廣東海事局,省地震局、氣象局,廣東銀保監局,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武警廣東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等單位負責人。
(1)省委宣傳部:負責相關宣傳報道、新聞發布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加強涉突發環境事件輿情監測、研判和預警,協調做好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指導、協調我省新聞媒體機構,組織開展環境應急安全教育。
(2)省委政法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政法機關依法辦理環境污染犯罪案件,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省委網信辦:負責配合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過程網絡舉報和謠言治理等工作。
(4)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將全省環境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相關規劃;開展居民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價格監測和市場巡查,必要時依法定程序采取價格應急干預措施。
(5)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協調動員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生產。
(6)省公安廳:負責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管理;指導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工作;對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道路暢通;維護事發地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參與敏感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處置。
(7)省民政廳:指導事發地民政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社會捐助工作;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臨時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范圍。
(8)省司法廳:推動國家機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配合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普法宣傳,為省政府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進行法律研究。
(9)省財政廳:做好省級應急資金保障,配合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對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進行監督。
(10)省自然資源廳:開展海洋生態預警監測、海洋災害觀測預報,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林業生態保護修復、海洋生態修復等工作。
(11)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協調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協調處理跨區域、重大生態環境污染事故;指導協調市縣政府對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警工作。
(1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影響城市供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各地區提供突發環境事件事故企業現場周邊下水管網資料,提出消防廢水的防控意見,及時做好消防廢水溢出可能進入下水管網的封堵等工作,協助提出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廢水防控建議。
(13)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導、協調應急人員及物資設備的應急運輸工作;參與因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14)省水利廳:負責配合做好突發水污染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監測并發布相關水文信息,提供水體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水利、水文數據;組織協調并監督實施重要江河湖庫及跨市、跨流域環境應急水量調度,協助提出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廢水防控建議。
(15)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漁業資源破壞進行評估,配合做好因養殖污染引起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配合開展相關生態修復。
(16)省商務廳:依職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有關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保供。
(17)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開展衛生應急救援。
(18)省應急管理廳:配合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及調查評估工作;及時通報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的次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依法指導、監督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在職責范圍內指導、監督檢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統籌協調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會同省糧食和儲備局做好基本生活物資儲備工作;指導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和生活救助,以及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19)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應急處置中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保障食品藥械安全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對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參與事件調查處理。
(20)省廣電局:負責配合省委宣傳部組織落實突發環境事件宣傳任務,指導廣播電視新聞媒體和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協助主管部門發布預警信息和公益廣告宣傳;配合開展輿情分析研判,及時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21)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組織做好儲備糧油的調撥供應工作和救災物資等儲備工作。
(22)省林業局:負責組織對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有關林業資源損害進行評估。
(23)省藥監局:負責做好應急處置中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工作,保障藥械質量安全。
(24)省鐵投集團: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提供所轄自主運營鐵路、城際軌道交通運輸保障;負責因突發環境事件損毀所轄鐵路、城際軌道交通和有關設備的修復管理。
(25)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必要的航空運輸保障。
(26)廣東銀保監局:負責鼓勵保險公司開展產品和服務創新,為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保險服務;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和參加互助保險,建立風險分擔機制;依法監督保險公司提高與事件相關的理賠效率。
(27)省地震局:負責對地震震情和災情進行通報。
(28)省氣象局:負責提供有關的氣象監測預報服務;必要時,對突發環境事件區域進行加密氣象監測,提供現場氣象預報信息并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29)廣東海事局:負責轄區內船舶重大污染事故處置及調查處理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為突發環境事件開展水上環境監測等活動提供船舶、人員等方面支持。
(30)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必要的鐵路運輸保障。
(31)武警廣東總隊: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應急期間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當地政府轉移、解救危險區域的群眾。
(32)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根據事故滅火救援發展態勢,協助提出消防廢水防控的意見建議,協助開展下游污染水體應急處置工作。
(33)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按規定權限參與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2.2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省應急指揮部決定和部署,協調省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匯總、上報應急處置情況;完成省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省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省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省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省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協調指揮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省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對工作需要設立相應工作組,工作組通常分為綜合協調組、污染處置組、專家咨詢組、應急監測組、醫學救援組、新聞宣傳組、社會穩定組等。工作組設置、組成和職責可根據工作需要作適當調整。
2.4地方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本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防范應對和組織協調指揮等工作。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市級人民政府可設立現場指揮部;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縣級人民政府視情設立現場指揮部。
涉及兩個及以上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事件,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應對,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級人民政府共同負責組織應對。
相鄰地區人民政府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區域特點,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形成部門之間、區域之間、條塊之間、軍地之間應急聯動,共同做好區域性、流域性、關聯性強的突發環境事件防范應對工作。
2.5前方工作組
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省生態環境廳視情派出前方工作組或牽頭組成聯合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成員由省相關部門或省生態環境廳相關業務處室、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組成。
2.6專家組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防范應對專家庫,根據需要組織專家提供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評估等決策咨詢服務。
3運行機制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風險防控、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后期工作等工作機制。
3.1風險防控
各級人民政府要健全環境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提升環境風險早期識別能力,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研究制定環境風險分類分級標準和管理辦法,對不同類別的環境風險實行差異化監督管理。
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相關各方的溝通,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環境風險隱患,落實環境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措施;對重大環境風險點和危險源,督促制定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同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不斷完善粵港澳大灣區、泛珠三角區域應急聯動機制,鼓勵相鄰地市、毗鄰地區建立健全區域環境應急聯動機制,深化信息共享、應急救援和風險防范等方面合作,提高區域應急管理能力。
3.2監測預警
3.2.1監測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監測制度,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完善監測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科學研判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質量監測和企業污染排放環境執法監察,并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并開展分析研判。公安、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海事、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處理及監控,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
3.2.2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制度,加強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能力建設,建立預警信息快速發布和傳播機制,擴大社會公眾覆蓋面,解決預警信息發布“最后一公里”問題。
3.2.2.1預警分級
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級別,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分別對應預計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3.2.2.2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制度。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按照《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執行。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有關單位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和單位。上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將監測到的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可能受影響地區的生態環境部門。
(2)發布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發布機關、咨詢電話等。
(3)發布途徑。
各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當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其他相關地區。
3.2.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
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
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可能威脅飲用水安全時,要及時啟動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做好啟用備用水源的準備工作。
(3)應急準備。
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部署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
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應急處置與救援
3.3.1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海事等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接報后要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其他單位在大氣、水體、土壤監測過程中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的,要及時向同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
事發地生態環境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初步認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及省生態環境廳報告,并同時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生態環境廳要全面掌握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了解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要及時報送省人民政府。
3.3.2響應啟動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程度、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其職責及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等,突發環境事件省級層面應急響應級別從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等級。
(1)一級響應。
符合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情形之一,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省生態環境廳分析研判、綜合評估,認為需要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報請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決定。一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由省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涉及跨省行政區域、超出省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需要由國務院負責處置的,報請國務院啟動應急響應。
(2)二級響應。
符合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情形之一,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省生態環境廳分析研判、綜合評估,認為需要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報請省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決定。二級應急響應啟動后,由省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
(3)三級響應。
符合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情形之一,或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省生態環境廳分析研判、綜合評估,認為需要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由省生態環境廳決定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省生態環境廳派出前方工作組或牽頭組成省級部門聯合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調事發地應急處置工作。
(4)四級響應。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經省生態環境廳分析研判、綜合評估,認為需要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的,由省生態環境廳決定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省生態環境廳派出前方工作組指導協調事發地應急處置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根據本預案7.1的相應分級標準確定,國家對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有更新的,按照最新規定執行。對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后果嚴重的一般、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不受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限制,可根據需要提級啟動省級層面相應級別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相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3.3.3先期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采取切斷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當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等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3.3.4指揮協調
上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指導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上級組織指揮機構設立后,下級組織指揮機構按照上級組織指揮機構要求做好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上級人民政府設立現場指揮部的,下級人民政府現場指揮部應納入上級現場指揮部。上級工作組到達現場后,下級現場指揮部應當接受其業務指導,并按要求做好保障工作。參與現場救援的各類應急力量到達現場后,應當及時與現場指揮部做好銜接,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決策,接受統一指揮調度,并及時報告現場救援進展情況。
3.3.5處置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必須迅速采取措施,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主要包括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監控、確定重點防護區域、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疏散群眾,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搶修公共設施、接收和分配救援物資。
3.3.5.1現場污染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降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依法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應及時對應急處置效果進行跟蹤評估,適時調整與完善應急處置措施。
3.3.5.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域、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的疏散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條件。
3.3.5.3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輔導。
3.3.5.4應急監測
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和方法,確定監測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3.3.5.5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價格監測調控。禁止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3.3.5.6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交通管制與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區域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3.3.5.7信息發布與輿情應對
(1)信息發布機制。
信息發布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或其設立的組織指揮機構負責。通過政府授權發布事件信息、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快速反應,務必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應對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發生較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后,應當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布信息。法律法規對信息發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3)輿情應對。
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輿情收集、研判和報告,把政務新媒體作為突發事件輿情收集、回應、引導的重要平臺。根據輿情傳播不同節點,及時滾動發布事件或輿情處置進展的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避免群眾恐慌和帶來社會不穩定。
3.3.6社會動員
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及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事發地提供援助。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3.3.7響應結束
經研判滿足響應結束條件,或者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的,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或者組織指揮機構可宣布響應結束,逐步停止有關應急措施,有序撤離應急力量和工作人員,并做好后續相關工作。
3.4后期工作
3.4.1總結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結束后,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組織開展事件總結,查明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評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成效,總結事件經驗教訓,完善環境應急長效機制。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結束后,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工作程序規定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將評估報告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并向社會公開評估結論。評估結論應作為事件調查處理、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方法按照生態環境部的相關規定執行。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辦法執行。
3.4.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事發地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視情況組織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時、準確查明事件原因,確認事件性質,認定事件責任,總結事件經驗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以及處理意見。調查報告要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開調查結論相關信息。在調查中發現涉嫌違犯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應當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由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3.4.3善后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規定及時返還被征用的財產;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實施征用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按規定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4應急保障
4.1救援隊伍保障
各地依托消防救援隊伍或其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立省、市、縣三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綜合性救援隊伍;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高環境風險行業企業建立專職或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有條件的地區通過市場化方式,委托當地有應急處置能力的環保技術單位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建立完善專家庫并定期更新,優化相關咨詢機制和管理程序,及時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提供技術與決策支持。加強應急隊伍相關知識、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強化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4.2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
4.3物資保障
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糧油應急保障以及救災物資、化肥、食鹽、藥品、凍豬肉、食糖等物資儲備,生態環境部門歸口負責應急監測儀器設備等專業應急物資儲備。省工業和信息化、民政、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對當地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
4.4交通保障
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要健全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緊急運輸保障體系,負責組織提供應急響應所需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輸保障。
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的車輛優先通行。
4.5通信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
4.6技術保障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技術和裝備的研發。省生態環境廳要建立完善環境應急綜合管理系統,實現環境應急指揮作戰、環境風險監測預警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4.7保險制度
鼓勵各級人民政府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突發環境事件防范、處置及補償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根據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地區環境風險評估情況和企業需求,做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工作,為環境風險提供保險保障,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定損、賠償等服務。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商業保險和參加互助保險,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擔機制。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定期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
5.2宣教培訓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定期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形勢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
5.3責任與獎懲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名詞術語
(1)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6.2本預案由省人民政府組織修訂,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
6.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單位、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訂、完善相應應急預案。
6.4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7年省人民政府印發的《廣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粵府函〔2017〕280號)同時廢止。
7附件
7.1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
7.1.1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地級以上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7.1.2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7.1.3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7.1.4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7.2省現場指揮部工作組及其主要職責
省現場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需要設立相應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7.2.1綜合協調組
(1)組成:由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商務廳、糧食和儲備局,省鐵投集團,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各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協調有關方面派出應急隊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
7.2.2污染處置組
(1)組成:由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應急管理廳、林業局,廣東海事局,武警廣東總隊,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7.2.3專家咨詢組
(1)組成:由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各級環境應急專家庫專家組成。
(2)主要職責:負責分析環境污染事故性質和類別、研判環境污染事故發展趨勢及其對人群健康或環境的影響;確定環境污染事故級別;研究、評估污染處置、人員撤離等工作方案;對生態修復和恢復重建等提出建議。
7.2.4應急監測組
(1)組成:由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省地震局、氣象局,廣東海事局,武警廣東總隊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和方法;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布點和頻次,做好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提供決策依據。
7.2.5醫學救援組
(1)組成: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生態環境廳、藥監局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
7.2.6新聞宣傳組
(1)組成: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生態環境廳、應急管理廳、廣電局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式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7.2.7社會穩定組
(1)組成:由省公安廳牽頭,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司法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等參加。
(2)主要職責:負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指導做好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標題:物業環境應急預案:保障居民生活安全的有效措施
引言:
物業環境應急預案是現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本文將深入探討物業環境應急預案的重要性、目標、制定過程和關鍵措施,倡導提高應急預案的執行能力,為居民創造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
第一節:物業環境應急預案的重要性
1.1 安全保障:突發事件如火災、地震等威脅居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應急預案能迅速組織人員疏散、撲救火災,以確保居民在最短時間內脫離險情,減少人員傷亡。
1.2 維護安定秩序:突發事件容易引起恐慌和混亂,有效的應急預案能保持秩序,減少社會和財產損失。
1.3 社區形象提升:高效的應急預案體現了物業管理團隊的專業素養和責任意識,能夠增強居民對物業的信任,提升整個社區的形象。
第二節:物業環境應急預案的目標
2.1 生命安全: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居民能夠及時得到有效的救援和疏散,確保生命安全。
2.2 財產保護:采取措施避免突發事件對居民財產造成損失,并提供合理的賠償機制。
2.3 社區應急系統的有效運行:確保物業環境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完善預案評估和改進機制。
第三節:物業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過程
3.1 制定組織:由物業管理團隊組織專業人員、相關部門和社區居民代表共同參與。
3.2 預案調研與分析:調研現有的突發事件經驗和類似社區的應急預案作為借鑒,分析物業環境特點、居民需求和資源情況。
3.3 預案編寫與審議:制定包括火災、水災、地震等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確保應急預案的具體可操作性。
3.4 人員培訓與演練:將應急預案納入物業考核體系,定期組織針對不同突發事件的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第四節:關鍵措施
4.1 預警系統建設:建立完善的監測系統和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發現和預警突發事件。
4.2 疏散通道規劃:合理規劃小區內的疏散通道,確保居民能夠迅速安全地撤離。
4.3 災害設施維護:定期檢查和維修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等設施,確保其有效性。
4.4 疏散演練:定期組織居民參與疏散演練,讓居民掌握應急方法和技能。
4.5 緊急求助系統:建立緊急求助熱線和網絡平臺,提供居民報警、求助的渠道,加強和政府部門的合作。
結論:
通過制定有效的物業環境應急預案,可以為居民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物業管理團隊在制定預案的過程中,應綜合考慮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居民的需求,確保預案的實施和改進。同時,應加強對居民的宣傳和培訓,提高居民的應急意識和自救能力。只有通過共同努力,才能構建一個安全、和諧的社區環境。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II級響應)、較大(III級響應)、一般(IV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5.1信息報送與處理
(1)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污染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發現廢水、危險固廢處理等的突發環突發環境環境污染事件后,應在1小時內向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同時向廠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
(2)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起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闪⒓磽艽蛑楹J协h保局監查分局三大隊電話:*******.
5.2指揮和協調機制
(1)指揮和協調機制
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環境危險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的泄漏、廢水的應對工作。
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廢水、固廢等環境事件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后援隊伍和事件所在地生產部門調查出污染源、污染種類、物質。各部門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
發生環境事件的部門要及時、主動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環保、交通、水利等有有關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環境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2) 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① 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② 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③ 協調各部門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④ 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⑤ 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5.3廢水、處理設備故障
污染事故設備故障導致的廢水處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要采取應急措施
⑴ 廢水設備處理應急措施
① 處理設施因設備故障等原因,而導致廢水處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操作人員應及時報告維修部門進行搶修,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② 廢水處理設施出現故障時,盡量減少污染的排放,使廢水排放量減小,同時采取人工的方法進行處理。
出現超量排放時,應加大提升泵的流量,同時加大曝氣量,盡量使污染減少到最小。
出現故障時,公司應及時向主管的環境部門匯報。
操作人員應每天對設施進行檢查,對出現異?,F象或隱患,應及時解決或 重點監視。
5.4信息發布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分級,由各級環境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級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對外統一發布工作。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及時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讓員工做好防止、準備工作。
5.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1) 應急終止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2)應急終止的程序
① 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向現場救援指揮部提出申請;
② 經過專家討論,取得一致意見,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
③ 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①環境應急指揮部指導專家部門及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②環境專業主管部門負責起草特別重大、重大環境事件總結報告,于應急終止后上報。
③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會同個相關部門領導人進行商討,做出應急過程評價及應急預案。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企業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所有發生或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理。
2、企業基本概況
贛州嘉德電子有限責任公司位于贛州市香港工業園,公司占地面積50000平方余米,新建現代花園式廠房70000平方余米,全中央空調車間以及公寓式住宿環境,全面導入ISO9001:2008管理體系,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的娛樂配套設施,全面實行5S管理,公司專注于安防電子以及智能家居消費電子產品研發,產品包括可視樓宇對講、警報系統、移動云盤、移動電源等,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專業高科技電子制造商。
2.1企業名稱、詳細地址、概況。
2.2企業經濟性質、隸屬關系、從業人數。
民營企業、60人。
2.3企業地理位置。
贛州開發區香港工業園寶福路北以東,贛通大道以南。
3、危險源基本情況
3.1化學品目標及其危險特征。
本公司化學品為貼裝元器件的錫膏(環保產品)、焊錫用的助焊劑,其中助焊劑為易燃品。
3.2危險性分析。
3.2.1本公司使用的機械設備在規定的整個使用期內,由于機械設備自身缺陷或操作者違規失誤等因素,較易引起各類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
3.2.2本公司存在特種設備(如壓力容器),易引起爆炸事故,應按規定定期檢驗和加裝防護設備。
4、事件分級
執行《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關于突發性環境事件分級的規定,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具體分類標準參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5.工作原則
5.1“預防為主、減少危害”,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迅速反應、及時控制。
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同作戰,確保有序進行。
5.3“先控制后處理”和“企業自救、屬地管理,整合資源、聯動處置”原則,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盡量減少污染范圍,同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必要時可請求社會救援力量支持。
6、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6.1組成。
6.1.1公司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經理、安環部、生產部、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廠長和環境管理監督員進行現場指揮。
6.2職責。
6.2.1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6.2.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6.2.3向上級匯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6.2.4負責保護現場和相關數據。
6.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6.3分工。
6.3.1總指揮:全面組織指揮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
6.3.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6.3.3廠長: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調度工作,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6.3.4安環管理員:負責事故現場環境監測、物料檢測及有毒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工作。
6.3.5行政辦主任: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對外聯系。負責搶險物資的供應和保障,負責現場醫療救護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7、工作組組成成員和職責
7.1撲救組:由公司義務消防隊組成,安環部負責人負責。
主要職責:負責滅火、洗消和協助醫療救護隊搶救傷員任務。
7.2處理組:由公司三廢處理人員組成,安全科負責。
主要職責:負責回收物料、污染物處理方案的實施,使處理后的污水、固廢物達到規定排放標準。
7.3安全保障組:由公司安保人員組成,安保隊長負責。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阻止非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負責現場車輛疏通,維持治安秩序,負責保護搶險人員的人生安全,負責保護現場,以備調查。
7.4物資供應組:由公司供應部人員組成,供應部負責人負責。
主要職責: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設備;負責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的住宿問題。
7.5醫療善后組:由辦公室人員擔任,行政辦主任負責。
主要職責:負責現場受傷、中毒人員的搶救、護送轉院及其它善后事宜。
7.6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公司責任部門領導擔任,成員由劉起華、舒開有、龔英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件的性質,提出應對措施,如確定為事故,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7.7搶險搶修組:由機修動力車間人員組成,車間主管負責,擔負搶險搶修任務。
8、監測與預警
8.1.風險監測與預防措施
◇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加強廠區內裝置、罐區等重點區域的,日常巡檢巡查,及時排除各種隱患;
◇完善避雷、消防設施,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8.2.預警
當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立即報告指揮部并按照車間救援預案組織救援,現場指揮人員立即指派專人進行警戒,防止非搶救人員進入危險區。
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立即下令保安組人員趕往事故發生部位進行警戒,防止非搶救人員進入危險區。公司指揮部門必須配合消防隊對廠區及周邊進行隔離。
9、應急響應
9.1分級響應機制
9.1.1廠級預案響應條件:
(1)重大危險化學品泄漏;
(2)威脅事故所在單位以外部位;
(3)重大的廢水、廢氣和廢渣污染事故;
(4)由于火災、爆炸引發重大環境污染等惡性事故;
(5)事故所在單位領導向廠指揮領導小組請求支援;
(6)毗鄰企業緊急求援,上級機關、市政府等緊急通知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要求啟動。
9.1.2車間級預案響應條件:
(1)危險化學品泄漏,或可能發生嚴重危險化學品泄漏;
(2)威脅事故所在崗位以外部位;
(3)出現較輕廢水、廢氣和廢渣污染事故;
(4)由于火災、爆炸引起的一般環境污染等事故;
(5)廠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指令啟動;
(6)毗鄰車間緊急請求支援。
9.2應急響應程序
在發生火災、爆炸、有害物質泄漏等災害事故后,崗位負責人立即向車間主管報告,車間主管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并按照車間事故預案的要求,組織人員進行初期救援,通過安全疏散通道迅速撤離危險區,集合地點為車間辦公室,由車間負責組織進行點名。當事故擴大,威脅撲救人員安全,現場搶救指揮人員可視情況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后撤。
當發生重大事故時,指揮部接到報警電話,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指揮現場各類人員緊急疏散和撤離,集合點名地點為廠辦公樓前。
當事故擴大,威脅到周邊居民區時,總指揮應立即報請園區領導,報警,并安排相關部門配合消防隊組織居民緊急疏散、撤離。
在進行人員緊急疏散、撤離時,必須向上風向撤離,要從遠離泄漏危險化學品的釋放源方位撤離。在緊急撤離時,指揮人員和維護人員必須維持好秩序,不斷地向疏散人員進行喊話,穩定其情緒,避免出現恐慌,防止亂沖亂撞、互相踩踏、倒行、橫行等現象,做好扶老攜幼、傷員優先,疏散人員時要為搶險人員、運送搶險物資、消防車、救護車讓道。
10、信息報送與處理
10.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在發生環境污染事件后,必須立即向指揮部報告,若在夜間,指揮部無人,則向值班人員報告,值班人員立即向廠長、車間主管報告,并及時通知安全環保部,安全環保部負責人應在事件發生后半小時之內向總經理報告,總經理應在事件發生后1小時之內向園區環保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現場調查及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10.2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10.2.1廠內報告方式
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必須立即向指揮部報告,若在夜間,指揮部無人,則向值班人員報告,值班人員立即向廠長、車間主管報告,并及時通知安全環保部,同時啟動車間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急救處置預案,安全環保部經理應在事故發生后半小時之內向總經理報告。
10.2.2廠外報告方式
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總經理向園區或縣級環保部門根據事件的發展及處理情況隨時報告污染事件的初報、續報及處理結果報告。
11、應急處置
11.1工藝處理措施
按照在發生突發危險化學品事故后,應根據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技術要求,確定采取的處理措施,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中關于異常情況識別和處置的要求,并按照所在單位的車間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組織進行事故初期搶險救援。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為進一步搞好防震減災應急工作,加強對破壞性地震的新聞宣傳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新聞報道工作職責,結合xx宣傳部工作實際,特擬定破壞性地震宣傳報道應急預案。
一、組織保障
成立地震應急宣傳報道組,由xx宣傳部、xx廣電局等單位組成。
二、工作職責
對地震事件按平時、臨震前、震后及地震謠傳發生時等四種狀態有所側重進行報道。
三、應急程序
縣內發生有感以上地震、或受鄰區波及縣內有感時,在測定三要素后,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迅速傳遞至地震應急宣傳報道組成員單位。
四、應對措施
嚴格按照縣抗震減災指揮部的工作要求,正確把握新聞宣傳口徑和方式。
(一)根據相關部門擬定涉及震情的新聞報道方案和發布內容,采用適當方式發布和報道,及時、準確報道震情;
(二)積極配合地震部門做好防震減災知識、避震疏散知識的應急宣傳;
(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照規定內容播發與震情災情有關的新聞,并認真審核與震情相關的.新聞稿件;及時收集制作反映災情的文字、圖片資料;
(四)積極做好抗震救災宣傳和對地震應急、抗震救災典型事跡的報道。
(五)加強廣播電視與地震、科技、教育、文化等相關部門、單位的通力協作,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公眾減災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增強社會公眾的地震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廣泛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
五、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在今后的實施過程中進一步修改完善。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一章 總 則
一條 為加強對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夯實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基礎,根據《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文件,制定本辦法。
二條 本辦法所稱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三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以下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指導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一)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
(二)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
(四)尾礦庫企業,包括濕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
(五)其他應當納入適用范圍的企業。
核與輻射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不適用本辦法。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布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名錄。
四條 鼓勵其他企業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鼓勵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群眾性集會活動主辦企業,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五條 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應當遵循規范準備、屬地為主、統一備案、分級管理的原則。
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標準或指導性技術文件,結合實際指導企業確定其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
七條 受理備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受理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
企業應當主動公開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等密切相關的環境應急預案信息。
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二章 備案的準備
八條 企業是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責任主體,根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工作,對環境應急預案內容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企業可以自行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也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的,企業指定有關人員全程參與。
九條 環境應急預案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信息報告、監測預警、不同情景下的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資源保障等內容。
經過評估確定為較大以上環境風險的企業,可以結合經營性質、規模、組織體系和環境風險狀況、應急資源狀況,按照環境應急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的模式建立環境應急預案體系。環境應急綜合預案體現戰略性,環境應急專項預案體現戰術性,環境應急現場處置預案體現操作性。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編制分縣域或者分管理單元的環境應急預案。
十條 企業按照以下步驟制定環境應急預案:
(一)成立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組,明確編制組組長和成員組成、工作任務、編制計劃和經費預算。
(二)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環境風險評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類事故衍化規律、自然災害影響程度,識別環境危害因素,分析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的關系,構建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確定環境風險等級。應急資源調查包括但不限于:調查企業一時間可調用的環境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可請求援助或協議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
(三)編制環境應急預案。按照本辦法九條要求,合理選擇類別,確定內容,重點說明可能的突發環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處置措施、向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通報的內容與方式、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的內容與方式,以及與政府預案的銜接方式,形成環境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征求員工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代表的意見。
(四)評審和演練環境應急預案。企業組織專家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代表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開展演練進行檢驗。
評審專家一般應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人員、相關行業協會代表、具有相關領域經驗的人員等。
(五)簽署發布環境應急預案。環境應急預案經企業有關會議審議,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
十一條 企業根據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培訓、宣傳和必要的應急演練,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啟動環境應急預案。
十二條 企業結合環境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至少每三年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時修訂:
(一)面臨的環境風險發生重大變化,需要重新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
(二)應急管理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及報告機制、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環境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訂的情況。
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重大修訂的,修訂工作參照環境應急預案制定步驟進行。對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的,修訂工作可適當簡化。
三章 備案的實施
十三條 受理部門應當將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依據、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錄、備案文件范例等在其辦公場所或網站公示。
十四條 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簽署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h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較大和重大環境風險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重大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向沿線或跨域涉及的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跨市級以上行政區域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受理部門統一調整到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部門應及時將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十五條 企業環境應急預案首次備案,現場辦理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二)環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說明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環境應急預案的簽署發布文件、環境應急預案文本;編制說明包括:編制過程概述、重點內容說明、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評審情況說明;
(三)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四)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五)環境應急預案評審意見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提交備案文件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子數據交換等方式進行。通過電子數據交換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電子文件。
十六條 受理部門收到企業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對。文件齊全的,出具加蓋行政機關印章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不齊全的,受理部門應當責令企業補齊相關文件,并按期再次備案。再次備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受理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文件。
十七條 建設單位制定的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按照本辦法十五條的要求,向建設項目所在地受理部門備案。
受理部門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將建設項目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建設單位試生產期間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參照本辦法二章的規定制定和備案。
十八條 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有重大修訂的,應當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受理部門變更備案。變更備案按照本辦法十五條要求辦理。
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需要告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應當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門。
十九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環境應急預案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加重或者變相加重企業負擔。
四章 備案的監督
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匯總、整理、歸檔,建立環境應急預案數據庫,并將其作為制定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的重要基礎。
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進行抽查,指導企業持續改進環境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抽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可以采取檔案檢查、實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匯總分析抽查結果,提出環境應急預案問題清單,推薦環境應急預案范例,制定環境應急預案指導性要求,加強備案指導。
二十二條 企業未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備案環境應急預案,或者提供虛假文件備案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時,應當把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備案、日常管理及實施情況納入調查處理范圍。
二十四條 受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其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備案文件齊全的不予備案或者拖延處理的;
(二)對備案文件不齊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規定一次性告知企業須補齊的全部備案文件的。
五章 附 則
二十五條 環境應急預案需要報其他有關部門備案的,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锻话l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關于企業預案管理的相關內容同時廢止。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一、
資源協調應急預案是指為了應對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有效地調配和利用各種資源,迅速展開救援行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一項應急管理措施。本文將從資源協調的重要性、應急預案的目的和內容、應急預案的實施過程等方面,詳細討論資源協調應急預案。
二、資源協調的重要性
資源協調是指根據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的特點和需要,科學合理地調配各種資源,以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源的作用。資源協調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高應急救援效率:在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下,各種資源的快速調度和合理利用可以提高救援行動的效率,縮短救援時間,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 提供有力支撐:資源協調可以提供多樣化的支持,包括物資、人力、技術等各個方面的資源,為應急救援行動提供有力支撐,增加救援成功的可能性。
3. 優化資源利用:資源協調可以避免重復投入和浪費,合理規劃資源利用,確保各種資源在緊急情況下得到最佳利用,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益。
三、應急預案的目的和內容
應急預案是指事先對各種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進行預測和分析,制定出具體的應對措施和調度方案,確保在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序地展開應急救援工作。應急預案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應急預案的內容包括:
1. 預案編制組織機構:明確預案編制的責任部門和人員,確保預案的編制規范和有效性。
2. 突發事件分類和評估:對常見的突發事件進行分類和評估,了解其可能的影響和危害程度。
3. 緊急救援組織架構:確定應急救援的組織架構和指揮體系,明確各級救援力量的職責和任務。
4. 資源調度和利用:制定資源調度和利用的方案,確保各種資源的快速調配和合理利用。
5. 指揮與通信:建立健全的指揮與通信系統,確保各級指揮機構之間的信息暢通和指揮決策的及時傳達。
6. 演練和評估: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不斷完善預案,并對預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和總結。
四、應急預案的實施過程
應急預案的實施過程可分為準備階段、應急響應階段和后期評估階段。
1. 準備階段:包括預案編制、資源調查和培訓準備。預案編制要考慮各種突發事件的情況,采取科學的方法進行預測和分析,制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應對方案。資源調查涉及各種緊急救援所需的物資、人力和技術等資源的調查、統計和評估。培訓準備是為了提高各級救援人員的應急救援能力,提前做好培訓計劃和教材準備工作。
2. 應急響應階段: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已經制定好的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程序,迅速展開救援行動。各級救援力量按照預案中規定的職責和任務進行行動,資源協調機構開始調度各種資源,為救援行動提供支撐。
3. 后期評估階段: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對應急預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和總結,及時發現和改進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將評估結果用于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救援的效力。
五、
資源協調應急預案在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中具有重要作用。通過科學合理地調配各種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資源的作用,提高救援效率,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需要充分的準備和培訓,同時需要不斷總結和完善,以適應日益復雜多變的突發事件處理需求。只有做好資源協調應急預案,才能更好地應對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一、預案目的
為保障中鐵十九局集團有限公司成渝高速公路復線(重慶境)路面工程綜合項目部環保安全,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故,指導和規范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企業利益和人民群眾身體及生命安全。為防止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污染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了本預案。
二、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成渝高速公路復線路面綜合工程項目部區域內,突發的人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廢氣、廢水、固廢等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編制依據
1、《環境保護法》;
2、《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3、《大氣污染防治法》;
4、《水污染防治法》;
5、《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的職責劃分
1、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韓峰
副組長:李永生、焦連模、吳云輝、潘兆進
組 員:張洪文、仲爽、張道遠、譚偉、林夢巖、張升、李賢平、鄭紅明、于慶忠、胡勁松、趙金龍、翟新華、周少國、周長虹、楊鵬
2、項目應急搶險組織機構框圖
略
3、應急搶險領導小組職責
(1) 組長:負責指揮協調全面的應急搶險工作;
(2) 副組長:具體負責排險、搶修、救護、搶險物資供應、事故通報、疏散安置工作的組織指揮;
(3) 吳云輝、鄭紅明、張升、楊鵬:協助副組長做好事故報警、報告、通報和事故處置工作;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調度工作;必要時可代表組長處理相關事宜;
(4) 張洪文、仲爽: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洗消、清除和監測工作;
(5) 李賢平:負責事故現場通信聯絡和對外聯系、接待工、車輛調配等工作;
(6) 胡勁松、趙金龍、周少國、周長虹、翟新華:負責人員疏散、除險、隔離污染源等工作的組織指揮;
(7)張道遠負責搶險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程序
應急搶險領導小組在接到污染事故發生的警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應根據危害程度及范圍、地形、氣象等情況,組織個人防護,進入現場實施應急搶險。要盡快弄清污染事故種類、性質,污染物數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圍等,經綜合情況制定科學的污染處置方案,經搶險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迅速根據任務分工,按照應急與處置程序和規范組織實施搶險。
1、現場污染控制
(1)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與相關部門配合,切斷污染源,隔離污染區,防止污染擴散。
(2) 及時通報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
(3) 參與對受危害人員的救治。
2、實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物質的擴散
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在污染事故處理過程中,為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應建議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附近和受事故影響區域的通道實行有效的人員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確定水體中污染物質的種類、性質后,建議當地有關組織果斷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疏散周圍群眾,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人數范圍,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現場調查
(1)污染事故現場勘察。
(2)進行技術調查取證。
(3) 配合環境監測部門采取污染跟蹤監測,直至污染事故處理完畢、污染警報解除。
六、應急救援保障
(一)內部保障
為能在污染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條不紊的處理事故,盡可能控制波及范圍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
(1)落實應急搶險組織,搶險領導小組成員和搶險專業隊伍應按照專業分工,本著專業對口,便于領導、便于集結和開展搶險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每年初要根據人員變化進行組織調整,確保救援組織的落實。
(2)按照任務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如:必要的指揮通訊,報警、搶險等器材,上述各種器材由物質、辦公室專人采購、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3)定期組織搶險訓練和學習,各隊按照專業分工每年訓練一次,提高指揮水平和搶險能力。
(二)外部救援
事故發生后,應急搶險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在自身救援條件受限,無力控制事故現場時,應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求援,由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參加搶險救援。
(三)醫療保障
應急過程中如出現人員中毒或受傷,可就近送至醫院救治或及時與醫療單位聯系,組織現場救治,也可送至現場指揮所指定的醫院、醫療單位救治。應急終止后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轉院或繼續治療。
七、報警和通訊聯絡方式
項目應急搶險救援聯絡工作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搶險救援聯絡電話如下:
a) 項目部應急聯絡電話:xxxx。
b) 向上級報告。項目經理應根據事故等級,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集團公司、有限公司、指揮部、業主、政府等)報告。
c) 對外應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電話:110;火警支援求救電話:119;
醫療急救求救電話:120
八、事故發生后注意事項
(1)穩定職工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中毒或受傷人員親屬探視,由辦公室做好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維護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中毒或受傷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
九、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程序的終止
1、應急搶險救援終止
當事故現場勢態被完全控制,確信已消除毒物擴散污染的根源,警戒區內無毒害危險時,傷員撤離現場后,由事故現場總指揮確定并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2、報告和發布信息
由通訊聯絡人員通知本單位各相關部門,以及事故發生時所涉及的周邊社區、人員發布危險解除的信息,若事故發生時有請求政府協調的程序時,由指揮人員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危險解除。
十、應急培訓計劃
1、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
本預案制訂后實施前,所有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各專業救援隊成員應認真學習本預案內容,明確在搶險救援現場所擔負的責任和義務。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搶險救援專業隊成員每年進行一次應急培訓,學習搶險救援專業知識和有可能出現的新情況的處理辦法。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每個人都應做到熟知搶險救援內容,明確自己的分工,業務熟練,成為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的骨干力量。
2、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
由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對所有員工每年進行一次應急響應培訓,了解事故應急預案響應條件,能夠在現場第一時間做出判斷事故大小,是否符合事故應急預案響應條件,以便下步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應急響應知識的宣傳
根據有可能出現的環境污染事故情況,印制宣傳材料,向員工發放,了解相關的應急響應知識。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經濟的快速增長,礦產資源的需求也不斷增加。鐵礦石作為重要的礦產資源之一,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鐵礦石開采和加工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產生一定的環境污染問題。為了保護生態環境,維護人民群眾健康,鐵礦企業迫切需要制定和貫徹有效的環境應急預案。
鐵礦環境應急預案是指在鐵礦開采和加工過程中,針對突發環境事件或事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措施,及時準確地采取應急處理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和人員傷害,保障社會穩定和礦業的可持續發展。
一、應急預案的制定
鐵礦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鐵礦企業的相關部門和專家團隊共同參與。應該明確預案的編制目標和內容。預案編制的目標是為了規范鐵礦企業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的應對措施,最大程度地減少環境污染和人員傷害。
需要開展鐵礦石開采和加工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環境風險評估工作。通過對鐵礦企業的生產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評估,確定可能導致環境事故的原因和危險源,為制定應急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然后,根據環境風險評估的結果,制定具體的應急預案措施。包括事故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的設立和職責劃分、應急預警系統的建立、各級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和裝備配置等。
二、應急預案的實施
在應急預案的實施階段,鐵礦企業的相關部門需要密切合作,形成一個有力的應急機制。應急預警系統需要建立起來。通過監測和分析環境參數的變化,及時發出預警信號,提醒鐵礦企業采取相應的措施,避免事故的發生。
設立事故應急處置組織機構。該組織機構由專業的技術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組成,負責對突發事故進行處置。包括現場的救援措施、事故調查、損失評估等。
然后,在各級管理層面上,需要對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和裝備配置。培訓內容包括事故預防知識、應急處理技能、裝備操作等。同時,應急救援隊伍需要配備專業的救援設備和器材,以保證應急處置的有效性。
三、應急預案的評估和改進
預案的評估和改進是應急預案的重要環節,也是保證預案有效性的關鍵。鐵礦企業需要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和演練,在實踐中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
評估可以通過模擬演練和實地考察的方式進行,以發現潛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通過評估的結果,對預案進行必要的改進,以提高應急處置的能力和水平。
同時,鐵礦企業還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反饋和監督機制,收集員工和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以完善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工作。
鐵礦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貫徹對于保障生態環境和人民群眾的健康具有重要意義。鐵礦企業應該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的應急預案體系,減少環境事故對社會的影響,推動礦業的可持續發展。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水環境應急預案是保護水生態環境的一項重要措施。隨著工業和城市化的發展,水污染已經成為了各地面臨的嚴峻問題,因此建立應急預案,對于有效應對突發情況以及及時采取措施是非常必要的。水環境應急預案的任務是立足當前,考慮未來的發展方向,準備應對各種水污染事故的可能性。預案包括了應急組織、預警、處置、調查、評估、復原等幾個重要階段。在預案發生前,需要對環境問題進行科學分析,了解自然環境和人工干預對水環境的影響,及時發現問題,并加以糾正。
首先,對于環境的應急組織的建立,必須要明確具體的職責和權限。在發生水污染事件時,應急組織需要啟動應急預案,快速組織服務處置。組織應該包括專業的技術人員,包括環保、衛生、應急救援、公安等部門,以解決污染問題并保障公眾安全。
其次,應急預案需要建立一套完備的預警機制。預警是應急處置的重要環節。因為水污染事故具有不可預測性和突發性,所以必須要對環境檢測技術和預報技術進行及時的更新和改善,以便于在事故發生之前或早期,及時發現并采取行動。
接著,應急預案需要就事故的處置階段進行詳細謀劃。當事故發生時,如何準確判斷污染類型、程度、范圍是必要的,這需要了解水污染物特征,污染波動規律,并制定相關應急措施。適宜的處置方法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同時需要建立應急人員的培訓和精神動員,保證應急人員安全。
應急預案的調查和評估階段應主要圍繞著事故的原因、實際對環境的影響、造成的社會影響等方面進行,以便為進一步調整預案提供依據。
最后是復原階段,這是指當事故處置結束時,污染環境凈化達標后,如何進行環境重建工作。需要圍繞著凈化后水環境生態系統的修復,重建環境場景,降低后續的污染。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水環境應急預案是建立在對目前海內外大型的水污染事件和資料的研究基礎之上,從而提出有效的預警和處置措施,以達到保衛公共安全,保護水源環境等效果。全社會需要進一步加大水環境保護的力度,從自身出發,履行健康的生活習慣,遵守環保法規,在珍惜水資資源,美化家園,共同來維護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家園。
? 環境應急資源預案 ?
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是一種實踐經驗的積累和總結,旨在提高環境應急管理效率和應急處置能力。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加速,環境污染事故也越來越多,整個社會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在不斷提高,環境應急預案演練就成為當今社會的一項重要活動。
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所針對的是各種突發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等,其中最重要的環節是環境應急處置方案的設計和演練。這些處置方案具有操作性和可操作性,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以滿足現實的應急管理需要。
環境應急預案演練通常分為四個步驟,首先是評估風險,包括確定所需要應對的風險類型、評估風險的概率和影響力。其次是制定應急預案,包括人員、資源、設備、通信、場所及時間等各方面的考慮,以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第三步是實施演練,包括正式演練、模擬演練、案例分析等,同時還要對演練結果進行實時記錄和反饋,并作出必要的調整和補充。第四步是評估演練效果,包括整個演練的流程、結果、經驗和教訓等。
在環境應急預案演練中,需要有專業人員負責各種應急措施的實施和協調,包括疏散安置、應急救援、資源管理和信息發布等。同時,應制定誰來做、做什么、怎么做、何時做等操作指南,以減少決策的時間和失誤的可能性。
在演練的過程中,還必須注意有效的溝通、協調和合作,避免因為信息不暢、責任不清晰等矛盾而導致任務無法完成。此外,還應該根據具體情況評估演練效果,做到做好反省、吸取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預案和演練體系,提高環境應急管理水平。
在進行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時,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從民生、環境保護、國家安全等角度出發制定應急預案,確保預案的合理性和實用性。
2、定期更新應急預案,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調整和補充,加強應急預案的靈活性和實效性。
3、培訓人員,教育員工具備應急處理的知識和技能,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熟練度。
4、加強應急資源管理,完善資源庫和備品備件供應體系,保證應急物質、人員、設備等的及時到位。
總之,環境應急預案演練是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它為我們提供了一次檢驗環境應急管理水平和處理能力的機會。只有不斷加強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詳細具體且生動,才能夠有效保護社會環境,降低應急事件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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